松门镇SM09090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让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5-11-02 10:24:51 来源: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次
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2015〕整第39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15年11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龙大道555号)公开拍卖松门镇SM09090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地块位于松门镇滨海路东侧、海逸路南侧,出让土地面积41426平方米, 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期限为40年。 容积率不小于1.5且不大于2.0,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不大于82851.6平方米且不少于62138.7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60%;绿地率不少于10%, 建筑限高70米。建筑面积分割要求:开发商五年内不少于总建筑面积30%的商业建筑面积不得分割转让,其中底层商业建筑面积的20%不得分割转让;五年后不少于总建筑面积15%且最低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商业建筑面积不得分割转让,其中底层商业建筑面积的10%不得分割转让。其它有关建设要求详见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温建规许(2015)113号文件要求。
二、出让方式、起始价及保证金
该地块按现状条件公开拍卖方式出让,起始价为52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100万元,并设置保留价。如该宗地块的报名者不足三家,则转为挂牌出让。起始价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另行收取。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受让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按规定缴纳契税和印花税。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对象
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开发(建设)必须具备该项目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并由温岭市招商局确认“浙商回归”企业均可报名参加。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1、有意参加竞买的,请于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17日工作时间到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九龙大道555号)领取出让文件资料。报名时应提交申请书、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委托报名的,持申请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申请人在参加报名时需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出具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竞买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前以申请人名义存入温岭市财政局保证金指定账号,否则报名不予接受。
3、拍卖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17日的工作时间(截止2015年11月17日下午4:00时)。如报名者不足三家,则该宗土地在2015年11月18日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挂牌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下午4:00时。挂牌时间:2015年11月18日上午8时至2015年12月2日下午3时30分止的工作时间内。
4、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5、咨询电话:0576-81671880 86107313 86109713
6、 温岭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行(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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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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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竞投保证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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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出让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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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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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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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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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8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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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农村合作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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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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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00000249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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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0000024957078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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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