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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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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土让告字[2015]整第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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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行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含浙江省科技厅组织的专家组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审已通过的企业)均可报名。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11月16日 至 2015年11月20日 到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龙大道555号)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11月19日 至 2015年11月20日 到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11月20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5年11月24日09时30分 在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如报名者不足3家,则该宗地在2015年11月21日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挂牌时间:2015年11月21日上午9时起至2015年12月2日下午3时止的工作时间内。挂牌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下午4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龙大道555号) 联系电话:0576-81671880,86109746,86109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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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2015/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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