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工业项目首次登记 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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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现场签字); 2. 申请人身份证件材料(含申请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等;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人提交); 3. 询问记录(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现场签字); 4. 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5.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通过政务网投资在线平台3.0共享,若共享不到则需申请人提交); 6. 房屋、土地已经竣工的材料(含竣工验收备案表、消防备案凭证 、建设项目用地竣工复核验收通知书)(通过政务网投资在线平台3.0共享,若共享不到则需申请人提交); 7. 房地产测绘报告(原件;由有资质的测绘中介机构出具) 8.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原件;由有资质的测绘中介机构出具) 9. 门牌证(由民政部门提供共享。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的,申请人自行提交); 10. 总平面图(原件) 11. 涉及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材料(委托书提供原件;身份证件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代理人提交); 12. 其他所涉相关材料(原件)。 收费标准 550元/套《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惠企政策 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的工本费) 办理时间 受理后1个工作日办结(办件进度可在微信公众号或者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查询) 办理地点 线下办理:台州市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工业项目首次登记 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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