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登记(首次登记)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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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 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现场签字或网上电子签章); 2. 申请人身份证件材料(含申请人身份证件、户口本等;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人提交); 3. 询问记录(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现场签字或网上电子签章); 4. 农房登记处置意见通知书、农房登记处置确认表或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由乡镇街道负责出具。线上申请,扫描上传;线下申请,提交原件); 5.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由有资质的测绘中介机构出具。线上申请,扫描上传;线下申请,提交原件); 6. 门牌证(由民政部门提供共享。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的,线上申请,扫描上传,线下申请,申请人自行提交); 7. 农民建房呈报表或者其他合法用地批文(由农业农村局提供共享。无法通过数据共享的,线上申请,扫描上传;线下申请,申请人自行提交); 8. 其他约定材料(含原房屋已拆除说明,承诺书,约定书,公证书等)(如呈报表及两表等权源依据上要求拆除的,需提交原房屋已拆除说明;如有超面积,需由申请人提交自行拆除且不要求补偿承诺书;如有联建,需由申请人提交不动产约定书;如继承等情况需要提交继承公证书。线上申请,扫描上传;线下申请,提交原件); 9. 办理涉及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材料(委托书提供原件;身份证件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代理人提交); 10.涉及原土地证已经办理的,需提供土地证(线上申请,扫描上传;线下申请,提交原件); 11.涉及原土地未批的需要由乡镇街道出具公示10日无异议情况函(线上申请,扫描上传;线下申请,提交原件); 12.其他所涉相关材料(原件)。 收费标准 10元/套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办理时间 受理后15个工作日办结(办件进度可在微信公众号或者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查询) 办理地点 线下办理:台州市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线上办理:浙江政务服务网 咨询电话: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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