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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人大五届五次会议路第56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0-08-14  16:46 信息来源: 国土空间规划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许菊芳:

        您在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要求倾斜金清镇省小城市培育试点“国土空间规划”用地规模指标》(路第56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金清镇位于台州市路桥区东南部,西邻新桥镇和横街镇,北连蓬街镇,南靠温岭市新河镇和滨海镇,东濒东海,镇域面积97.10平方公里。金清镇作为市区仅有2个省级中心镇之一,且是小城市培育试点镇战略背景下,在财政资金、行政管理、建设用地指标等方面有着区别于周边城镇的优越条件。随着台州湾沿海集聚开发战略的实施,沿海高速、金清渔港、游艇小镇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建设,金清镇在台州湾区域内的集聚效应和辐射效应日益显现。我局高度重视金清镇的规划工作,于2017年完成《金清镇城镇总体规划(2010-2030)》修编,并经市政府批准。在本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也将金清镇列入试点镇,重点予以谋划支持。

        一、扎实开展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目前,我局正全力推进编制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本轮规划主要有几个特点:一是全域全要素规划,规划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海洋功能区规划等各类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形成一个市县、一个规划、一张蓝图,实现“多规合一”。坚持陆海统筹、区域协调、城乡融合,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合理配置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推进空间重构、产业重整、环境重生,实现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二是存量规划,落实上位按照“减量化是原则、增规模是特例”,建设用地规模总量严格控制,国家下达的规模将由省级统筹,原则上投放到省以上战略区位、产业平台和重大项目等政策背景。鉴于我们台州建设用地规模已超天花板,现推开椒江、黄岩、路桥三区均按照规划城乡建设用地的规模指标“零增长”编制规划布局方案。三是精准布局,路桥区政府已组织开展金清镇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金清镇的规划指标在路桥区辖域内统筹分解。建议金清镇政府积极做好项目谋划和相关基础性工作,强化商业设施、文体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需求调研分析,将流量规划产生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十四五期间金清小城市的急需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提升金清的宜居宜业城市品质。

        二、用活用好政策夯实工作基础。金清镇应在做细做实小镇建设项目策划和建设规划基础上,结合现行相关政策,稳妥有序推动相关工作。对急需实施项目要用足用好政策,争取予以保障,如符合省里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政策的,应积极使用年度调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或预留指标予以调整。如计划拆迁且未纳入项目开发的存量建设用地和其他规划非建设用地的耕地后备资源,积极包装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全力推动建设用地复垦和垦造耕地,实现耕地集中连片,争取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库,对金清镇规划建设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置换。

        三、多措并举做好项目用地指标保障。目前上级指标分配政策转为“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和“省级统筹、保障重点、精准匹配、节约集约”要求,国家分配给我省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也是逐年减少。因此重点项目要充分争取省留指标,将基础设施项目包装成省重点,如城镇道路包装成省重点交通项目,争取省留指标。一般项目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同时优化村庄建设用地布局,加大对废弃宅基地和“三改一拆”拆后土地等建设用地复垦,获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在满足新农村建设用地后,可以将多余的指标可安排城镇建设。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奚凯

        联系电话:0576—88511332            邮  编:318000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12日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0年8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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