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州市区未来社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的通知(试行)》的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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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关于台州市区未来社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未来社区技术规定》)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问题一:起草出台《未来社区技术规定》的必要性和目的? 答:未来社区是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精心打造的具有归属感、舒适感和现代感的新型城市功能单元。根据浙政办发〔2019〕60号、台政办发〔2019〕63号等文件精神,为高质量推进台州未来社区建设,应不断深化改革探索,在符合相关的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前提下,科学合理确定地块容积率、建筑限高等规划技术指标,制定相关约束性技术条款,进一步完善未来社区的规划管理要求,切实落实高质量创新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打造高标准规划样板的要求。 问题二:《未来社区技术规定》的主要内容? 答:《未来社区技术规定》共分三部分,主要包括适用范围、主要内容、发文时效,具体提出了五条约束性技术规定。 (一)明确适用范围为市区列入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项目(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规划单元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二)根据浙政办发〔2019〕60号文件明确提出的允许试点项目的公共立体绿化合理计入绿地率;支持试点项目合理确定防灾安全通道、架空空间和公共开敞空间不计费容积率;支持试点项目空中花园阳台的绿化部分不计入住宅建筑面积和容积率等内容,结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33/T1152-2018)、《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2018版》等相关规范,明确提出了五条未来社区技术管理规定。 1、公共空间,设置于地上二层及以下,净高不小于3.9米,视线通透且不围合,功能作为防灾安全通道、架空空间和公共开敞空间使用的,可不计入工程项目容积率指标。 2、公共开敞的过街楼、架空连廊和人行天桥,净高在4.5米以上,且作为公共交通空间使用的,可不计入工程项目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指标。 3、工程项目实施屋顶立体绿化或在墙面实施垂直绿化且作为公共共享使用的,可以计入工程项目绿地面积,但不得超过工程项目审批确定的绿地率的20%。 4、与公共通道相连的空中花园,净高在4.5米以上,公共开敞并作为绿化休闲功能使用的,可不计入工程项目容积率指标;若垂直高度上设置多个空中花园时,则垂直间隔不得少于五个自然层。 5、住宅户内空中花园阳台(花池),不得设置于北侧;花池底板板面与室内地面结构板板面或阳台底板板面高差在0.6 米及以上的,且单套住宅空中花池投影面积占该套住宅阳台投影面积比值不超过1/2的,其花池面积不计入该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和容积率,超过该套住宅阳台投影面积1/2比值的,超过部分按水平投影计算全面积。 (三)明确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建筑方案尚未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按照本通知执行。 起草、解读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365bet在线娱乐_365be是啥: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金嘉娴 联系电话:0576-88517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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