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椒江区紧密结合“三改一拆”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进一步厘清部门、镇(街道)职责,形成“专业力量统筹指导、执法力量直插基层”的行政执法新模式,破解镇(街道)拆违“看得见的管不着”、部门执法“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难题,不断提升执法效能。4月18日上午,洪家街道城市天地小区实现违建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全市首拆,134户违建从决定到实施拆除仅历时11天,执法效率显着提升。 一、整合部门职能,在搭建组织框架上打造新路径 将部门、镇(街道)违建领域执法工作中的指导、督查、协调、考核等职能整合至区“三改一拆”办集中行使。制定《椒江区违建领域执法职能整合调整专班工作方案》,抽调行政执法、资规、农水等部门11名业务骨干集中办公,保障扩展的职能顺利承接。同时,梳理37项违建领域执法事项并赋权街道,下沉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充实“一支队伍管执法”人员力量,有效打破部门间职责边界壁垒,形成执法合力。截至目前,已确定下沉执法人员144名(执法局95名、自规分局37名、农水局12名)。 二、厘清职责边界,在完善制度体系上展现新模式 制定《椒江区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明确各类土地违法建筑由镇(街道)作为执法主体查处,相关执法部门做好业务指导工作,保障执法工作顺利开展,重大案件由镇(街道)根据部门职责移送相关主管单位办理。区“三改一拆”办负责统一受理违建信访投诉、举报,分类交由镇(街道)调查取证。明确镇(街道)为土地、规划违法建设巡查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辖区内村委会、居委会和社区等网格化违法建筑巡查工作责任制,对存在的违建行为,上报“三改一拆”办,由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按照“即查即拆”原则,立即组织实施拆除工作。进一步明晰了部门权责,有效破解违法建筑处置工作中部门间权责不清晰、相互推诿扯皮等问题。4月份正式赋权实施以来,单月累计拆除违建82716.32平方米,拆违面积同比增长230%,单月受理办结违建领域投诉、举报12起,办结率100%。 三、健全考核机制,在推动责任落实上务求新成效 明确区“三改一拆”办为考核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自规分局、农水局三个部门和各镇(街道)为考核对象,将该项工作同时纳入“三改一拆”和“大综合一体化”年度考核,实行考核结果双运用。制定《椒江区“三改一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违法建筑进行有效处置的,对镇(街道)责任领导、分管领导、中层干部、驻村干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中层干部分别进行工作约谈或责任追究,并抄告区委区政府,按有关规定及时跟进处置,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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