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问题编号十)整改,详细情况可在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查看。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8日-2023年1月6日,共10日。欢迎市民朋友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如实反映。受理电话:0576-88553831。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2月28日 公示内容 反馈问题:黄岩区废弃物生态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置能力严重不足,每天产生量约350吨,有200吨需运往异地处置,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风险。 整改目标:完善黄岩区废弃物生态填埋场配套环保设施,消除环境安全风险。 整改措施: 1、评估黄岩区废弃物生态填埋场垃圾渗滤液产排情况,加快推进配套的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的建设。 2、出具过渡期垃圾渗滤液应急处置方案,明确垃圾渗滤液的收集、输送、处置等要求,落实配套环保设施,防止二次污染;加强垃圾渗滤液产排情况的管理;做好过渡期需转运处置的垃圾渗滤液的转运时间、数量、去向等台账管理及规范转运处置。 3、建立健全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做好运行记录,健全管理台账,抓好各项制度落实。 整改完成情况: 1、已对区废弃物生态填埋场垃圾渗滤液产排情况进行评估。 2、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渗滤液处理站二期工程建成投产,新增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400吨/日。 3、完成《黄岩区废弃物生态填埋场渗滤液过渡期应急处置方案》编制,据此开展渗滤液转运处置工作。 4、落实过渡期垃圾渗滤液的规范转运处置及台账管理。 5、建立健全《台州康恒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水处理中心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6、落实库区每日巡查,加强渗滤液产排情况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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