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根据统模式工作以及全省年终结转方案要求,全省将于2022年12月23日18:00至2023年1月3日24:00暂停办理职工医保业务(城乡居民业务照常办理)。2023年1月4日起,开始恢复医保业务办理。请尽量在暂停之前办理所需业务,暂停期间如需业务办理,可在2023年1月4日后申请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