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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2年度应急管理领域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8 16:0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

        台应急〔2022〕36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台人社函〔2022〕7号)和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全市应急管理领域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企事业单位从事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等专业工作人员(安全工程专业以考代评,通过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获得相应任职资格,不参加中级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资格评审按照《关于印发<台州市应急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台应急〔2022〕35号)中,《台州市应急救援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和《台州市防灾减灾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执行。在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可按有关规定申报相应职称评审,畅通职业发展通道。

        (二)其他政策规定。

        1.继续教育要求。强化“评价+培养”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模式,将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作为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并纳入评价指标体系。其中一般公需科目要求近三年累计不得少于54学时(2020年-2022年,2022年不得少于18学时),专业科目和行业公需科目按照各行业主管部门《评审公告》要求执行。

        2.论文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有论文提供的,必须在论文后面附上相应的第三方检索报告(包含相似度检测),无第三方检索报告(包含相似度检测)的,视作无此论文。指定第三方检索机构:清华同方、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和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如相似度超过50%的,评审时实行“一票否决”。

        3.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4.专业技术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要求合格及以上等级。

        5.申报对象的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计算到2022年12

        月31日。

        6.其他方面要求。

        (1)德才要求。坚持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强调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同时,将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特别关注长期工作在一线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

        (2)学历认证要求。对于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若无法提供,则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按相应学历学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价。

        (3)申报对象要求。职称评审原则上要按照人事隶属关系进行申报(社会保险、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一致),申报对象原 则上须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参 保缴费状态。被派驻到市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 由人事隶属关系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同级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备 案后,可在人事隶属关系所在地申报评审。

        (4)从外省、地、中央部属单位调入和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其原取得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按台州市人力社保局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审定、确认。

        (5)2021年未通过评审,且2022年无新业绩体现的人员,不得连续申报。

        (6)事业单位评聘结合要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根据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根据考核结果和履职情况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职称申报系统已接入省人事工资系统中岗位审批相关数据,系统可根据人员性质自行判断是否已有拟聘职称岗位,申报时无需提交《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7)各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借鉴经信等部门的做法,逐级统一审核、确认、推荐。各县(市、区)的申报材料需经当地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市直单位的经市行业主管局审核、推荐后,按申报类别、专业分别报送。市级无主管部门的股份制、民营等非公企业现职从事应急管理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通过其市级人事代理机构审核同意后按申报类别、专业分别报送。

        三、申报程序

        根据全省数字化改革的统一部署,今年职称申报与评审继续 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以下简称:平台)上进行。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以及中评委推荐等程序上报。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平台”后,按要求完善个人基本信息、业绩档案,填报评审材料,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表中“申报专业”应与其他申报表格中“现从事专业”信息相一致。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同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三)主管部门(初评委)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地应急管理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初评委)需登录管理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并自行注册;有关主管部门和初评委账号由市里统一分配。具体申报办法、审核操作办法详见附件2、3。

        四、时间安排

        2022年度应急管理领域工程师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工作将安排在9-10月进行。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9月8日至9月20日,所在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25日;各县市区应急管理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需在9月30日前将本辖区内申报工程师资格纸质材料和网上申报材料报台州市应急管理领域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请各相关申报对象和单位恪守时间表,且勿将材料未齐者(以提供相应材料原件为准)纳入推荐上报范围。逾期一律不再受理申报。因延误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申报对象和单位自行承担。各地2022年度工程技术专业资格申报咨询、材料受理机构、地点等信息详见附件10。

        五、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提交评审的业绩材料要突出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申报材料报送具体要求见附件4。

        (二)送审和扫描的材料要求真实规范,符合规定的送审程序。当地应急管理主管部门以及人力社保部门需核查原件。

        (三)根据省厅要求,评审材料由本人或所在单位自留底稿,除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他材料一律不退。

        六、严肃申报纪律

        (一)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送审材料,各级审核单位在网上直接退回或审核不通过,市应急管理领域中评委办公室将不予受理。在网上申报材料审核提交后以及评审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补充、修改材料,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及推荐单位负责。

        (二)为申报对象及所在单位建立职称评审工作诚信档案库,并根据申报对象和所在单位弄虚作假行为的影响程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在台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上曝光,并记录不良行为1次或直接记入黑名单。

        (三)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其评审资格,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使用的假材料予以收缴,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取得资格要将其取消。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人员,并记录在浙江省诚信系统中的,在处分期内原则上不得申报参评。

        1.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等申报材料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仍在处理、处分、处罚阶段或任现职期间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在申报材料上未有反映的;

        3.凡是发现申报材料中有冒名或非法期刊上发表论文的;

        4.有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行为的。

        (四)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统一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职称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职称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切实负起责任,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要求,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擅开政策口子,确保职称工作顺利开展。

        七、其他事项

        1.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台州市应急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成立的第一年,评审工作经验积累少,会碰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评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和专门人员,及时开展业务研究,妥善解决评审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加强与经信部门的业务对接与沟通,学习借鉴工作方法,扎实开展平台和线下材料审核,稳妥有序开展评审工作。

        2.做好收费工作。根据要求,今年推荐评审费用采用线上缴款方式收取,具体方法为:待资格审查完毕、相关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后,申报对象根据12333短信提示内容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费用缴纳,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推荐评审。推荐评审费标准按浙价费〔2002〕229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即中级为260元/人(其中推荐费为80元、评审费为180元)。启用电子发票,申报人员缴款成功后根据短信提示自行打印发票。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元钧,联系电话:0576-88511395,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西路300号应急综合大楼1313室。

        附件:1.《台州市应急救援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和《台州市防灾减灾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

            2.申报人员网上操作办法

            3.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4.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5.专业技术资格委托评审书

            6.申报材料袋封面

            7.申报材料档案袋标签

            8.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

            9.继续教育相关文件

            10.2022年度应急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申报咨询、材料受理点一览表


                                          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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