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应急〔2022〕35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我市安全工程、防灾减灾、应急救援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台州市应急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应急管理局。
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31日
台应急〔2022〕35号-关于印发《台州市应急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