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台州新闻 | 发布时间: 2022-06-27 14: 38 | 浏览次数: |
为全面贯彻省、市数字化改革工作要求,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升级,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推进两种业态融合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及《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交运规〔2019〕1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起草了《关于市区出租车巡网融合“一车两价”试点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信函反馈可以邮寄至:椒江区白云山南路323号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运输处,邮编:318000,信封正面备注“关于市区出租车巡网融合“一车两价”试点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字样。
2.来电反馈,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88552317。
3.公示期限: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30日。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17日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市区出租车巡网融合“一车两价”
试点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省、市数字化改革工作要求,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升级,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推进两种业态融合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及《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交运规〔2019〕17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申请,现就推进市区出租车巡网融合“一车两价” 试点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台州市区(含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湾新区)所有巡游出租汽车。
二、总体思路
实施市区出租车巡网融合“一车两价”试点改革,按照“巡游+网约模式,线下接单打表计价,线上订单线上计价”的思路,推动巡游出租车转型升级为“巡网一体”业态,实现新老业态的融合发展。按照自愿原则,巡游出租车和驾驶员可自主接入合规网约车平台,应用网约出租车线上运价收费机制、社会化评价机制及司机积分派单机制,以数字赋能,均衡运力分布,提高出租车运力效率,增加司机订单量和运营收入,激发行业活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同时,助力巡游出租车行业数字化升级,提高巡游出租车行业信息化应用水平,进一步增强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收费机制及运价标准
改革出租车运价计费方式,实行“一车两价”的收费机制。巡游出租车在巡游服务状态时,按政府定价标准使用计价器计价;接入网约车平台提供网约服务时,改变传统计价模式实行网约平台线上计价,不再使用计价器计价,同步对接(安装)打票机由驾驶员即时出具出租车车费票据;网约平台线上运价标准不得高于政府定价标准,并按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四、执行时间: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关于《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就关于市区出租车巡网融合“一车两价”试点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的反馈:http://www.bhmyzs.com/art/2022/7/22/art_1229242297_41430.html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