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市政府办公室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2668661/2022-1030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10-11
        【文字解读】《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打造专精特新示范城市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 10- 18 11: 29 浏览次数:

        现就《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打造专精特新示范城市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中央和省委重视“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对“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作出了系列新部署新要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激发企业主体积极性,加快关键环节突破,培育更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领带动全市区广大中小企业聚焦主业、精耕细作,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打造专精特新示范城市,推动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再创民营经济新辉煌。

        二、制定依据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培育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2〕19号)等制定。

        三、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培育体系、重点任务、扶持政策、保障措施、其他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为进一步明确方向、统一思想,着重对“专精特新”的定义和内涵进行了深入阐释,提出到2025年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目标。

        第二部分,培育体系。明确了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为主体的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打造专精特新企业“金字塔”。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主要从一县一专班、一企一帮扶、一业一突破、一季一监测等4方面提出具体任务。

        第四部分,扶持政策。主要从创新、财政、用地、用能、人才、市场拓展、金融、数字化赋能等8个方面提出具体政策举措。一是创新政策。在执行国家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再按2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标准给予奖补。2年内,经核定评审,申报企业设立或并购境外研发机构的核定累计研发投入总金额高于(含)2000万元的,按核定研发投入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核定累计研发投入总金额高于(含)1000万元、不足2000万元的,按核定研发投入的3%给予补助。二是财政支持。对新增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5万元;对新增的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从第三批起执行)。加快引入各类服务机构,每年遴选不超过5家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示范平台,给予每家20万元一次性奖励。三是用地支持。对亩均评价等级为A类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隐形冠军”企业,按规定保障用地需求;鼓励重点县(市、区)建设专精特新产业园,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牵头开发的专精特新产业园,按规定保障用地需求。四是用能支持。对于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在项目能评审批时,对能耗低于0.52吨标准煤/万元的项目,在用能上予以保障。五是人才支持。“500精英计划”和“特支计划”重点向专精特新领域人才倾斜,探索在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500精英计划”人才自主认定。对新引育的高级以上人才,给予最高300万元购房补贴或200万元安家补贴或100万元生活(租房)补贴。六是市场拓展支持。鼓励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广交会、华交会、浙洽会等国内外重点贸易展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七是金融支持。建立专精特新企业“苗圃基地”,设立专项产业基金,为专精特新企业及重点培育企业提供股权融资、企业规范、战略规划、资本市场辅导等一体化服务,一对一辅导、多方位赋能。推动政银企合作,鼓励银行机构开发“专精特新贷”“小巨人贷”等专项金融产品,面向专精特新企业开展一对一定向服务,采取优先提供授信额度等方式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八是数字化赋能支持。促进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积极引导中小企业结合发展实际实施技术改造,加快建设一批“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参与行业“产业大脑”建设应用。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为保障《意见》的有效实施,明确提出了加强评价指导、组织领导、氛围营造3个方面的措施。

        第六部分,其他。

        四、解读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365bet在线娱乐_365be是啥

        本《意见》由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读,具体联系处室为中小企业处,解读人:戴启舟,电话:0576-88510737。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