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661/2020-7966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7-06 15:05:35 |
信息来源: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0- 07- 16 15: 05 | 浏览次数: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浙政发〔2014〕32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无违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14〕72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市有关创建要求,经乡镇(街道)自查申报,县(市、区)审核推荐,市“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验收及公示,并报市政府同意,椒江区章安街道等8个乡镇(街道)为2019年度台州市“无违建乡镇(街道)”、椒江区洪家街道等14个乡镇(街道)为“基本无违建乡镇(街道)”,现予以通报。
希望受通报的乡镇(街道)巩固创建成果,深化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地要以先进为榜样,加大创建力度,完善政策配套,创新工作载体,持续深入推进“无违建”创建活动。
附件:1. 2019年度台州市“无违建乡镇(街道)”名单
2. 2019年度台州市“基本无违建乡镇(街道)”名单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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