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661/2020-20742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5-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ZJJC01-2020-0005 | 有效性: | 有效 |
发文字号: | 台政办函〔2020〕9号 |
信息来源: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0- 05- 11 17: 00 | 浏览次数: |
《台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方案
为积极推动城市货运配送绿色高效发展,切实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有效促进实体经济降本增效,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的通知》(交办运函〔2019〕1803号)要求,结合台州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城市配送的新要求和新期盼,建设“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的城市货运配送服务体系。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12月,初步建成“集约高效、服务规范、低碳环保、智能先进”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达到示范创建要求(具体目标详见附件1)。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完善城市配送节点网络体系。
1.构建货运配送三级主干网络。结合物流通道规划布局,以一级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二级公共配送中心和三级末端配送网点为支撑建设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网络,实现城际干线运输和城市末端配送的有机衔接。各有关单位在配送网络节点建设前期手续办理及建设中给予支持。(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邮政局、市城投集团参与,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政府和台州湾集聚区<高新区、绿心>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地落实,不再列出)高新区、绿心>
2.着力打通末端配送“最后一百米”。建成区范围各街道社区无偿提供居民小区附近的公共用地,建设生活物资配送供应网点;推动新建小区统一建设末端配送网点,力争建成社区“最后一百米”配送站(点)120个以上。以市场化运营方式引进社区配送专业服务企业,推广“无接触配送”和“数字化零售”新业态,提高配送效率和设备设施周转利用率,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市商务局、市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市城投集团参与)
(二)推广使用新能源货运配送车辆。
建立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运力调控、商务流通主管部门负责配送需求引导、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通行管理的城市货运配送车辆通行管控协同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城市配送运输需求的调查工作,制定城市配送车辆运力调控计划。引导城市货运配送企业优先选用新能源货运配送车辆,推动城市配送车辆的标准化、专业化发展,制定城市配送车辆专用标识式样和管理规范。(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投集团牵头,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综合执法局、市邮政局参与)
(三)推进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新能源货车的充电需求,引导充电桩(站)向规划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公共配送中心及有条件的配送末端节点布局,在土地供应、供电等方面支持企业建设充电桩,鼓励投资建设或运营企业为绿色货运配送纯电动车辆充电提供便利和优惠。(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台州电业局、市城投集团参与)
(四)建立健全货运配送车辆城区通行管控措施。
1.制定城市货运配送车辆通行管控措施。结合城市配送运力调控计划,加快建立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配送车辆通行调控机制,制定出台保障配送车辆通行便利的管理政策,探索建立城市配送车辆分类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城市货运配送车辆“通行难”问题。在实施配送车辆通行管理中,对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配送、开展共同(集中)配送等符合绿色城市配送导向的企业,可优先考虑给予其通行便利。(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局、市城投集团参与)
2.推进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新改建配送网点在设计、建设时应配套合理数量的货车停车泊位。进一步挖掘整合台州市区公共停车资源,纳入城市货运配送体系末端节点网络,切实解决市区货车“停靠难、装卸难”问题。合理制定城市货运配送车辆停车收费政策,实施新能源城市货运配送车辆免费停车政策,推广使用台州市智慧停车信息平台。(市发展改革委、市城投集团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局参与)
(五)创新发展城市货运配送组织模式。
1.提升共同配送水平。推行“统仓统配”“多仓共配”“社区物流”等仓配一体的先进物流模式。鼓励大型连锁零售企业通过集中采购提高统一配送率,利用其物流系统为所属门店和社会企业统一配送。发展标准化集中统一仓储配送服务,鼓励第三方物流企业建立多用户共同配送中心,积极发展便利配送、便民收发的末端自助配送模式。(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局、市供销社、市城投集团参与)
2.加快冷链仓储物流发展。强化冷链仓储及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现代化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体系。鼓励骨干企业资源整合、拓展服务,依托果蔬林特、肉类产品、水产品等产地和源头市场资源优势,加大鲜活农产品产地预冷和初加工能力建设,推广“生鲜生产基地+冷链物流”“连锁直销+冷链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新型冷链仓储物流运作模式,推广高效安全节能制冷技术和装备的应用。(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港航口岸和渔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局、市供销社、市城投集团参与)
(六)促进快递专用车辆的规范运行。
规范管理快递专用车辆,完善邮政快递电动三轮车规范管理联席会制度,建立源头管控和路面联动的邮政快递末端配送车辆管理模式。(市邮政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参与)
(七)推进城市货运配送信息化建设。
1.加快建设城市货运配送信息服务平台。整合部门政务信息,建设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货主和配送企业提供信息录入与查询、车辆监测、交通引导、信用评价等基本服务,满足相关管理部门对配送企业的日常监管、服务考核及企业对政务信息服务的需求,提升货运配送整体运行效率、监测能力和管理水平。(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城投集团牵头,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局、市大数据局、市供销社参与)
2.集成接入城市货运配送示范企业信息。鼓励城市货运配送示范企业依托移动互联网技术搭建信息平台,整合社会运力,实现物流资源集约整合和精准匹配,有效提高城市货运配送运行效率;向客户提供信息查询、物流追踪、在线交易、保险理赔等基本服务以及多元化的增值服务,满足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一站式服务需求。(市交通运输局、市城投集团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邮政局、市大数据局、市供销社参与)
(八)培育创新型城市货运配送示范企业。
围绕生鲜食品、农副产品、快消品、医疗用品等领域,鼓励配送企业规模化、网络化和品牌化发展,加大扶持力度,培育一批运作高效、服务规范、绿色节能、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创新型城市货运配送企业。(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邮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参与)
(九)组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联盟。
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作为示范创建的重要内容,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发起组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联盟,吸收城市货运配送、商品流通、园区站场等各领域优质企业加盟,构建资源高效整合、信息互联共享的共赢格局。(市城投集团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邮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参与)
(十)科学开展城市货运配送服务考核。
制定实施城市货运配送企业运营服务规范,明确试点示范企业从事城市货运配送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标准等。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制定出台城市货运配送企业认定及考核管理办法,明确认定及考核的内容、标准、方法和周期,并组织对企业及车辆进行考核评估。(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城投集团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局参与)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市政府成立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重大事项决策、部署和总体方案推进。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交通、公安、商务的市政府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详见附件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示范工程日常创建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交通运输、公安、商务、城投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抽调四部门(企业)相关人员组成工作专班。
(二)建立联动协同机制。示范建设期内,由市政府分管交通领导每半年主持召开会议,研究示范工程推进工作事项。领导小组每年制定工作进度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加强部门沟通协调,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推进示范工程创建工作进程。
(三)加强规划引领和用地供给。充分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示范创建实际需求,在商业区、居住区、生产区、大型公共活动场地等区域设置专用卸货场地,在道路范围内设置货运配送车辆的临时停车泊位。城市货运配送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优先在已批土地内安排用地。整合中心城区和城郊土地资源,采取划拨方式用于示范工程创建实施,促进土地的集约化利用。
(四)落实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相关资金支持。对市城投集团建设城市货运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年度服务考核优秀的城市货运配送示范企业给予一定的奖补,具体金额由市交通运输、财政部门商定后解决。新能源车辆推广、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他事项按照市有关政策予以支持。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台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考核目标
2.台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附件1
台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考核目标
序号 | 考核指标 | 指标内容 | 单位 | 目标值(2021年) |
1 | 基础设施 | 干支衔接大型公共货运配送综合体 | 个 | ≥4 |
2 | 分拨中心或公共配送中心 | 个 | ≥5 | |
3 | 特色鲜明的公共配送节点(末端公共配送站、货物装卸点、专用或者临时停车泊位等) | 个 | ≥80 | |
4 | 车辆更新 | 充电桩、加补气站点 | 个 | 新建充换电站≥20充电桩≥300 |
5 | 城市配送车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 | % | ≥50 | |
6 | 冷藏保温配送车辆占城市配送车辆比重 | % | ≥0.5 | |
7 | 信息化 水平 | 货运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 个 | ≥1 |
8 | 企业配送信息服务系统 | 个 | ≥3 | |
9 | 先进配送组织模式 | 城市中心区大型超市(卖场)、连锁店等商贸流通企业采用共同(集中、夜间)配送的比例 | % | ≥50 |
10 | 市场主体培育 | 运作高效、服务规范的专业城市货运配送企业(2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 | 个 | ≥5 |
11 | 通行管控 | 城市配送运力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 基本建立 | |
12 | 城市货运配送市场调查开展情况 | 完成 | ||
13 | 配送车辆分时、错时、分类通行和停放措施出台情况 | 出台有关文件 | ||
14 | 设置城市货运配送车辆临时停靠点 | 个 | ≥80 | |
15 | 市场监管 | 城市配送企业运营服务规范制定情况 | 完成 | |
16 | 城市货运配送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完成情况 | 完成 | ||
17 | 降本增效 | 城市配送成本较现阶段降低 | % | ≥10 |
18 | 城市配送车辆利用率较现阶段提高 | % | ≥20 | |
19 | 节能减排 | 城市配送车辆单位周转量能耗降低较现阶段降低 | % | ≥3 |
20 | 个性化 指标 | 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实行“统一标识管理、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统一规范使用管理”的比率 | % | 100 |
附件2
台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港航口岸和渔业局、台州湾集聚区(高新区、绿心)管委会、市邮政局、市供销社、台州电业局、市城投集团,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政府
台政办函〔2020〕9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