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661/2019-20779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9-12-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ZJJC01-2019-0038 | 有效性: | 有效 |
发文字号: | 台政办函〔2019〕62号 |
信息来源: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0- 03- 04 11: 03 | 浏览次数: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136号)和省、市政府数字化转型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中介服务监管数字化应用,实现中介服务竞争充分、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目的,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限额以下中介服务事项实行网上竞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类型
全市使用财政性和国有资金、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范围且未采用招标方式发包的政府投资项目的中介服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咨询、监理、勘察、设计、评估评审、检测、测量等,除涉密项目外全部进入网上中介平台开展公开竞价。
二、竞价规则
(一)项目业主统一在中介服务网(台州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http://www.tzzjfw.cn或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zwfw.gov.cn的台州中介服务区块)发布竞价项目公告。
(二)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可按照公告明确的要求和方式参与报价;鼓励中介机构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价。
(三)项目业主可根据竞价情况选择合适的中介机构。鼓励业主优先选择中介联合体。竞价成功后,中介机构和项目业主双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并由项目业主将合同文本上传网站系统。中介服务完成后,项目业主可对服务结果进行满意度评价。
三、监督与责任
(一)网上竞价公告、成交公告等资料作为资金拨付和项目审计的重要依据。2次以上网上竞价未成交的,业主可直接选择中介服务机构。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市场竞争、规范执业、提速提效”的要求,对中介机构服务成果加强监督和指导,为投资项目审批提供“高效、优质”的中介服务。
(三)市审管办要在中介服务网上及时公布中介机构服务效率、业务满意度评价等信息。
(四)市审管办在收到投诉后,应及时通报给财政部门、公管办和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并在中介服务网上公布处理结果。
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政办函〔2019〕62号关于政府投资项目限额以下中介服务事项实行网上竞价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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