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000000000/2019-2077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9-12-19 |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0-02-13 09: 20 | 浏览次数: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和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号)要求,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轮机构改革情况,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市政府同意,继续有效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393件,拟修改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9件,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3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拟修改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市级有关单位按程序提请市政府审议发布。其他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发布但未列入继续有效和拟修改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今后行政管理的依据,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的通知》(台政办发〔2013〕44号)所列暂不纳入“三统一”制度管理范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外。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 拟修改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 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 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政办发〔2019〕60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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