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661/2019-7966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9-09-02 10:18:48 |
信息来源: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19- 09- 09 10: 18 | 浏览次数: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台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台政发〔2016〕5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市级各有关单位对2019年重点工作事项进行了梳理,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9项决策事项纳入市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严格按规定要求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决策实施满一年,各承办单位应当按规定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情况书面报告市政府。
附件: 市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政办发〔2019〕45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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