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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2668661/2019-20761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8-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ZJJC00-2019-0020 有效性: 有效
        发文字号: 台政办发〔2019〕34号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 08- 29 16: 47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全科医生是居民健康的“守门人”。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对健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6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奋力推进现代化湾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遵循医疗卫生服务和医学人才成长规律,强化政府主导,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创新使用激励机制,为健康台州建设提供高素质的全科医学人才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适应行业特点、具有台州特色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基本建立,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显着提高;全科医生城乡布局合理,每万居民拥有3—4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到2030年,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城乡每万居民拥有不少于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队伍能满足高水平建设健康台州需求。

        二、扩大全科医生队伍总量

        (三)加大全科医生定向培养力度。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定向培养对象,各地财政要给予学费资助。原则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学类定向本科毕业生全部纳入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毕业生全部纳入助理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定向培养毕业生履约监管,强化违约处理,保证到岗率达到95%以上。对在校医学生毕业后到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全科医生工作的,约定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可参照当地定向培养政策。积极支持台州学院申报省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单位。

        (四)鼓励医生加注全科医学专业。扩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范围,鼓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全科以外专业的临床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转岗培训期间,学员的工资、绩效、福利等待遇不变。对培训合格的,在原注册执业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允许其在培训基地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全科医疗服务。对正在从事全科专业带教工作的其他专业高级职称人才经转岗培训合格后,允许其执业范围加注全科,可聘任在全科医生岗位上。实行乡村医生全员全科基本知识技能培训,鼓励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五)加强全科医生招聘工作。对本科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简化招聘手续,可直接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结合县域医共体(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及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在县域医共体内设全科医生特岗,全科医生招聘、配备、使用和相关待遇纳入医共体(紧密型医联体)统筹安排,优先满足基层需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高级职称全科专业人才,可设立特设岗位,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将全科医生纳入紧缺人才目录,符合条件者,按规定兑现奖励待遇。

        (六)提高住培基地全科专业招生比例。国家和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所在医院要加强全科专业基地建设,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培训基地对全科专业住院医师的待遇要适当予以倾斜。到2020年,全科专业学员须达到基地当年招生总计划的20%,并逐年增加。全科住院医生招生情况纳入对基地所在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与医院薪酬总量、院长(书记)年薪和财政补助等挂钩。

        三、构建多层次的全科医生培养体系

        (七)深化医教协同机制。鼓励和支持在台高等院校加强全科医学学科建设,成立全科医学教研室、全科医学系或全科医学学院。开展面向医学类专业学生的全科医学教育和全科临床见习实习,开设全科医学概论等必修课程。积极推动在台高等院校与市内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合作开展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努力筹建全科医学临床学院。在全市布局一批全科医学教学实践基地,聘请优秀全科医生承担教学任务,符合条件的可以聘任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八)加强全科培训基地建设。建立市、县两级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用3年时间完成全市全科医生的轮训工作,每名全科医生平均受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市级基地主要负责全科医生骨干培训,县级基地负责全员培训。市级培训基地总数不超过3个,每个建设周期为3年、市财政投入200万元。市、县两级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全科医学重点学科,发挥在全科医学专业建设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市属综合性医院和县级(第一)人民医院都要建成全科培训基地。

        (九)创新全科医生继续教育机制。积极探索针对基层全科医生的继续医学教育模式,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优先安排面向基层全科医生的项目。全科医生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费用,所在单位按规定列支。鼓励全科医生参加学历提升教育,攻读在职本科和硕士学位的,其费用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力争到2020年,全市全科医生本科以上学历达到75%以上,其中硕士5%以上。按照全有所专的要求,着重加强全科医生儿科、中医药、康复医学、精神卫生、超声诊断、老年医学等知识与技能培训。

        (十)培养全科骨干医生。积极接轨上海等地,实施台州市全科医学骨干人才培养专项计划。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办法,加快造就一批具有先进理念和较强技能的全科骨干医生,优先支持骨干全科医生赴境外研修深造。加强带教师资队伍建设,在全市全科医生骨干中遴选一批优秀人才担任全科医学带教老师。对全科医生培训的带教老师要给予一定补助,并在职称评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工作量考核上给予倾斜。定期组织开展全科业务大比武活动,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四、提高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

        (十一)完善全科医生奖励办法。实行以政府奖励为导向、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全科医生奖励办法,提升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地位。对长期扎根基层、作出突出贡献的全科医生,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在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选和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等评选工作中,向基层全科医生倾斜。

        (十二)科学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合理核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收入与当地县级医疗机构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鼓励聘用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进一步倾斜。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

        (十三)提高全科医生待遇水平。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全科医学科医护人员收入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同级别人员收入平均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设立全科医生津贴。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费作为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基层医疗机构收入组成部分,可用于人员薪酬分配。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全科医生,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工作达到5年以上的,应给予一定奖励;可向在山区、海岛等艰苦地区工作的倾斜。

        (十四)全科医生优先晋升职称。本科以上学历,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基层全科医生参加高级职称评审时,实行单独分组,主要考查临床工作能力、签约居民数量、接诊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在通过率上适当倾斜。对在山区、海岛等艰苦地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可突破学历等限制,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十五)鼓励全科医生开办全科诊所。医疗机构相关规划布局不得对全科诊所的设置作出限制,实行市场调节。鼓励二、三级综合医院与辖区内全科诊所建立双向转诊机制,畅通转诊渠道。符合条件的全科诊所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具备教学条件的,可作为基层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承担全科医生培养任务。同时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促进全科诊所规范发展。

        五、强化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重要意义,将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健康台州考核体系,定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在今年8月底前制定实施全科医生队伍建设三年工作方案(2019—2021)。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化、可持续的经费保障机制,在今年10月底前落实相应配套政策措施。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加大指导力度,确保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市里适时将组织力量对各地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抽查暗访。

        (十七)深化医保支付改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签约对象在签约医生所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其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应高出未签约对象的1/3以上。签约对象在医共体(紧密型医联体)内部就诊的,可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对于通过签约医生处转诊至参保地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十八)广泛开展宣传发动。深入宣传全科医生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居民健康管理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宣传全科医生成长成才典型事例,增进医学生、医务人员、医学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公众对全科医生的了解,为加快培养大批合格的全科医生创造良好环境。积极营造尊重医学、尊重医疗卫生工作者、尊重全科医生的社会氛围。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政办发〔2019〕34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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