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索引号: 331000000000/2019-795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2-13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陈奔追记二等功的决定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 02- 13 14: 52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陈奔,男,1988年12月出生,温岭市新河镇人,中共党员,2011年9月参加工作,生前任温岭市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兼大溪中队中队长。2018年12月1日,陈奔同志在环境执法过程中被犯罪嫌疑人驾驶车辆冲撞后壮烈牺牲,年仅30周岁。

        陈奔自进入温岭市环境保护局从事环境监察工作以来,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恪尽职守、以身作则、敢于亮剑,在一线环境监察岗位上取得了优异的成绩。2014年获温岭市环境保护局年度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15至2017年,连续3年获温岭市事业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2018年7月被温岭市人民政府授予嘉奖一次;2018年3月,被国家生态环境部评为2017年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陈奔牺牲后,被中共温岭市委追授为“温岭市优秀共产党员”,温岭市人民政府追记个人三等功。2019年1月19日,陈奔获评全国“2018年最美基层环保人年度感动人物”。

        为表彰先进,弘扬台州环保铁军精神,根据《台州市行政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给予陈奔追记二等功。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先进为榜样,积极参与“平安台州”建设,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为将我市建设成为独具魅力的“山海水城、和合圣地、制造之都”,谱写“两个高水平”台州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台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政发〔2019〕4号关于给予陈奔追记二等功的决定.pdf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