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8661/2018-7969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08-08 |
信息来源: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18- 08- 08 14: 49 | 浏览次数: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强化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质量和运行水平,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台政发〔2013〕39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新命名台州市椒江人丰粮食有限公司等 25家企业为台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1)。同时,对历年命名的台州市农业龙头企业进行了监测评价。现将监测评价合格的台州市华东水产品交易有限公司等206家台州市农业龙头企业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2),有效期为2年。
希望新命名和监测评价合格的农业龙头企业继续努力,切实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注重产品质量,提高科技含量,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促进农民增收。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支持和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抓好有关政策的落实,努力为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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