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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2668661/2018-1975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12-16
        《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 12- 27 15: 28 浏览次数:

         

        一、修订背景

        《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台政办函〔2004〕104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04年9月开始实施,是我市出台实施的第一部较为系统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是十多年来我市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基本依据。《办法》的出台实施,有效规范了我市政府投资行为,加速了我市政府投资决策机制和实施过程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进程,在发挥我市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上起到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国家和省级层面先后出台一系列政府投资项目改革文件,特别是2018年1月22日,省政府令第363号发布了新修改的《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前版本于2005年3月开始实施),新办法重新界定了政府投资项目的内涵,调整了政府投资项目的范围,引入了政府债务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并对投资项目审批制度进行了较大力度的改革。

        由于我市《办法》实施时间较早,有些条款已相对滞后,内容不适应、监管空白等问题日益凸显,迫切需要对《办法》进行修订,以巩固“放管服”改革成果,建立科学的政府投资决策、实施和监管制度。

        二、修订依据

        (一)国家层面的政策依据。主要包括《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发〔2016〕18号)、《党政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365bet在线娱乐_365be是啥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关于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101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2463号)等。

        (二)省级层面的政策依据。主要包括《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6〕33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控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意见》(浙委办发〔2017〕8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三)市级层面的政策依据。自2004年9月《办法》实施以来,我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府投资领域相关政策,为本次修订工作奠定了基础,主要包括《关于印发

        三、主要内容

        《办法》修订后共八章,包括总则、投资项目管理、投资计划管理、建设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52条。主要内容是:

        (一)总则部分。共8条。一是界定了政府投资项目的概念,明确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利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资金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二是明

        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同时将行之有效的投资项目“1+5+X”工作协调机制在《办法》中予以明确。三是明确政府投资项目主要范围和相关要求。

        (二)投资项目管理部分。共11条。一是根据国家和省简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简化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审批,仅保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项前置条件(规划选址意见和用地预审意见)。二是按照浙委办发〔2017〕88号和省政府令第363号的要求,在批复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增加财政部门对债务风险进行评估,明确债务超警戒线时项目不得立项。三是按照建设全省统一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要求,将政府投资项目纳入线上审批监管,切实提高了项目审批和监管效率。四是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重新报批、项目招投标等方面予以明确。

        (三)投资计划管理部分。共7条。一是增加项目储备制度。二是明确和严格规定政府投资计划编报程序、调整方式、调整程序。三是明确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四是制订了《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决策“七项制度”(送审稿)》,作为《办法》附件。

        (四)资金管理部分。共5条。一是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全过程管理提出了严格要求,规定政府投资项目立项时必须落实资金或者明确资金来源。二是明确政府投资与单位自筹资金拼盘的项目,资金应按比例同步到位。三是明确政府投资项目一经批准,一般不再追加投资资金。四是对工程价款结算、竣工财务决算也作了专门规定。

        (五)建设管理部分。共9条。一是成立由投资综合管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变更审核小组,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变更审核工作,具体变更管理办法另行制定。二是严格工程变更,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建设,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如果项目概算与投资估算不符,差额在10%以上的或差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其中投资额50亿元以上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差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概算应当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原批准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365bet在线娱乐_365be是啥重新审批。三是对项目法人制、代建制、履约担保、竣工验收、产权登记、档案管理和后评价工作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六)监督管理部分。共6条。一是明确投资综合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监察部门等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职责。二是要求稽察机构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稽察有关规定实施稽察。三是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建立举报电话制度。

        (七)法律责任。共5条。一是明确项目业主及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违反本办法规定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二是明确咨询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三是明确政府有关部门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四是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共1条。明确办法施行时间。

        该办法由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政策解读,联系人:卢中义,电话:885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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