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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12-28 21:11:47 |
信息来源: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16- 12- 28 21: 11 | 浏览次数: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元旦、春节和“两会”等重点时段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当前正值岁末,气候变化异常,不安全因素增多,安全管理难度加大。针对近期全国连续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严峻形势,市委市政府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立即行动,彻底排查和坚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重特大事故零发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级党委、政府班子成员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认真抓好联系或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力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切实加大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力度
(一)落实建设施工安全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建设施工单位和项目建设的安全管理和执法力度。要督促建设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针对年底生产建设活动中易出现的赶工期、超负荷现象,合理调整节假日前后的施工计划和工程进度,根据工程特点科学安排各环节施工工期,不断改进和提高施工作业安全条件。要结合冬季施工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积极做好防高空坠落、防坍塌、防触电及防雪灾、防冰冻、防滑、防火、防中毒等事故防范工作,杜绝“三违”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设施工单位,要坚决撤销其施工资质。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和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要加强运输市场准入把关工作,严禁病车上路和非客运车辆载客行为。加强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对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要明确责任、加大投入、限期整改。要加强对拖拉机的安全监管,抓好对拖拉机驾驶员的考核和发证工作,严禁拖拉机人货混载。同时,要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针对冬雪、大风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认真制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城市交通安全。
(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抓好出租私房和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巩固前阶段的整治成果,逐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深入排查社会单位、社区、乡村的火灾隐患,落实责任,全力整治。要加强对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宾馆、网吧、影剧院、歌舞厅、庙宇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大火灾隐患的治理力度,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难以整改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要切实加强高层住宅、城市居民区以及农村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大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四)加强渔业船舶和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完善渔船分类管理、编组生产、进出港签证和海上航行值班了望等制度。加强涉氨冷藏渔业运输船的安全监管,加强制冷设备的安全监测,防范液氨泄漏爆炸重特大事故。加强对制造、改装、进口渔船及船用设备的检测检验,保障渔业船舶符合适航条件。加强渔业安全生产职业培训,严格执行船员考试发证制度,确保船员持证上岗。加强渔船海难救助系统建设,做好恶劣天气的预报预警,推动渔船互救,防范各类事故。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防碰撞、防泄漏”等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强化渡口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渡运和超载行为,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五)做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从源头上预防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监管,严格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无证运输剧毒化学品、擅闯禁行区域、超载、超限、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督促运输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对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GPS,实行动态监控。接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碰撞、翻车、泄漏等事故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强化部门联动,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六)加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监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抓好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加大对矿山、危化品、机械制造、船舶修造、工艺制品、油气管网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坚决遏制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势头。组织开展全市涉氨制冷企业和油气、煤气、化工输送管道安全专项检查,落实排查责任,消除事故隐患。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到位。要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同时,在节日期间,要督促企业合理安排外来民工返乡,确保安全。
(七)加强旅游行业安全督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元旦、春节来临之际,对各类旅游接待单位和旅游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旅游汽车、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与大型游艺机等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维护保养和持证运行情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人员资质、培训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检测检验。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旅游景点及娱乐场所,要责令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运营。旅游景点在雨雪冰冻灾害天气下,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适时关闭景区道路、桥梁,关停相关游乐设备和游乐项目并做好游客疏导工作。
(八)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和消费旺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生产、储存、运输、经销、燃放、应急救援等各个环节着手,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格实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和配送制度,加强经销资质审核和管理。建立烟花爆竹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管控。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制度,防止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严格审查烟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方案,引导教育群众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三、切实保障“春运”期间生产安全
各地、各级公安、交通、民航、海事、港航、质监、经信和安监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的监督管理,制定预案和对策,掌握日常动态,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确保“春运”工作安全有序。公安、交通等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路检、路查,严厉查处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和无证驾驶等交通违规行为。要加强车站、车辆的安全检查,从源头上制止车辆超载和带病运行。各运输企业要根据客流物流总量合理调配运力,落实冬季运输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进行运输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各渡口、各营运单位要加强船舶管理,落实安全制度,强化安全监管,确保运营安全。
四、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针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及时关注和提前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针对性和操作性,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部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处置。加强春节、春运时节的安全生产值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信息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节日期间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值班,一旦发生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处置,切实保障今冬明春安全生产。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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