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卫生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撰写台州市卫生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情况等内容。
一、工作完成情况
2013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部署,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根据人事调动情况,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了“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处室承担职责范围内公开事项,办公室会同监察室监督审核”的工作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完善了《台州市卫生局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对公开范围、程序、时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订了《台州市卫生局政府合同和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若干规定(试行)》,对重大信息发布的审查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作了规范。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局信息,根据条例有关要求和卫生行政部门职能调整情况,我们编制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申请步骤、申请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为拓宽我局信息公开渠道,本局通过台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和台州卫生网,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务动态等信息获取栏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录相关网站栏目,按照标题、文号等方式查询本局主动公开的文件。据统计,信息公开网站的浏览量相对去年已有很大提升。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关注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公开、便民的原则,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多种宣传手段和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在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87条(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20日)。其中:机构职能信息1条;政策文件7条;政府决策类信息5条;计划总结15条;工作进展14条;应急管理类信息4条;政务动态7条;政府建设5条;通知公告18条;行政执法类公告6条;人事信息4条;医疗服务类信息1条。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渠道方面,我局在台州卫生网还设立了台州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卫生局专栏链接,通过台州卫生网门户也可直接获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接受搜索和下载。
今年是实施阳光用药工程的第二年,我局进一步加强阳光用药信息公示工作。一是扩大阳光用药信息涵盖范围,在原先公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基础上,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县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民营医院纳入实施阳光用药工程公示范围。二是进一步完善阳光用药公示的指标体系,二级以上医院在去年公示的9项医疗服务指标的基础上,增加床位使用率、入出院诊断符合率、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等4项医院运行效率指标,开展预约诊疗服务的医院今年再增加门诊预约诊疗普通和专家号源开放比例及门诊病人预约就诊率等公示指标,指标总数达到16个,比浙江省要求公示的指标再增加9个。三是进一步完善阳光用药监管和评价体系,加强临床用药监控、处方点评、医德考评建设,重点是加强对抗菌药物的信息公示,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通过一年来的阳光用药工程实施,规范了诊疗行为,促进了临床合理用药;乱用药、大处方的现象明显减少,不合理用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度我局收到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及时做出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六、明年工作计划
明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1、加强医疗卫生业务信息深度,拓宽政府信息内容广度;2、进一步完善信息分类工作,方便群众获取;3、深化信息公开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及时有效合法。
台州市卫生局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