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办因公护照、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 1、任务批件原件(双跨团组提供任务通知书和任务批件复印件;同步团组提供请示件原件或任务审批表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签发地非浙江的,另需提供加盖骑缝章的签订期一年以上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及近一年缴纳的社保记录证明,社保局盖章)。 3、邀请函复印件 4、新申办因公护照的申请人(申办新港澳通行证除外)需统一采集影像、指纹、签名等生物信息。申请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穿深色衣服,在指定采集点(台州市政府行政中心2号楼102室)完成影像、指纹、签名等采集工作。不需要新做因公护照人员可只提供近半年2寸白底彩色照片1张(申办港澳通行证的提供近半年2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 二、申办介绍信的人员需提供台州外办的复函复印件及省外办的任务批件复印件。 三、以上文件需扫描上传到因公出国(境)护照,签证网上申报系统(http://oa.tzwqb.gov.cn/),填写完整申请人相关信息后申报,受理后将会有短信通知,文件原件(包括照片)需要递交到受理窗口。 四、材料经审核后,视情况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其他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