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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第1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谈判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就台州市人民检察院电子物证工作站等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凡具备本项目报价人的资质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一、项目编号:TZCG-2011-JZ034
二、谈判内容:
第一标段:电子物证工作站 数量:1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4天内
交货地点:台州市人民检察院
第二标段:手机取证系统 数量:1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
交货地点:台州市人民检察院
第三标段:监控备份系统 数量:1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
交货地点:台州市人民检察院
三、合格谈判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谈判供应商资
格条件;
(二)本项目谈判供应商特定条件:
1、公司注册资金≥300万(仅限于第一与第二标段)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1年12月31日至2012年1月9日,上午08:30-11:30 ,下午02:00-04:30。(双休日及国定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售价:工本费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五、谈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12年1月10日星期二上午9:30时整在台州市爱华路18号新台州大厦(台州市民广场旁边)四楼开标室2(432室)进行,请在此时间前将谈判文件送达谈判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谈判供应商应于谈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本票、现金缴款单等形式交至以下账户,不计息:
收款单位名称:台州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900101040013408 财务联系电话:0576-88685133
2、谈判供应商在缴纳谈判保证金及标书费时,应在银行相应的单据上写明投标单位全称,“备注”或“交易附言”栏应写明所投标项的编号及名称。
3、请于开标前到财务室(402室)办理谈判保证金及标书费的相关手续,以便签到时与谈判供应商代表身份证一起出示备审。
七、办理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
所有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均需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址: ),并通过审核及公示合格后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成为注册供应商。
八、网上投标报名及标书下载:
注册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管理系统”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网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谈判文件从网上直接下载。
九、相关注意事项:
从2011年1月1日开始,所有采购项目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后审制度,相关要求请参照文件:浙财采监[2010]35号
网址: /new/sysej/281947.html
十、项目咨询:
联系人:项先生 ;联系电话:0576-88685056 传真:0576-88685060
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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