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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港镇楚北塘回填及运输工程(清港镇徐斗下岙里矿区→清港晶科光伏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委托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清港镇楚北塘回填及运输工程(清港镇徐斗下岙里矿区→清港晶科光伏园),主要内容为清港镇徐斗下岙里矿区石渣运输到清港晶科光伏园项目场地并推平,石渣总方量为约27万吨,包含配合装车、运输约8km、推平;
2.2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738899元;
2.3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组织方案(指定运输线路)和招标控制价所包含的工程量(具体详见招标人招标控制价);
2.4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5 工期要求:不超过180天(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及自有运输车辆20辆及以上。
3.2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在建工程不作要求。提供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则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执业。
3.3 投标人若为浙江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
3.4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与另一个自有运输车辆20辆及以上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单位投标的,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组成联合体的各方总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联合体各方资质应为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相一致且响应。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前往踏勘现场及了解运输条件,中标后不得就施工现场、运输条件、作业条件及运输沿途道路协调及道路管理部门审批等情况,提出异议或影响合同的履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公告发出之时至2023年02月17日10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投标人在投标之前,须注册成为我市电子招投标交易正式会员,取得交易密钥,并在“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组织方案等,方可参加投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开标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5.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7日10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形式,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17日10时00分00秒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开标信息: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http://new.yuhuan.go 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环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施小秋
电 话:0576-87227602 电 话:13905867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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