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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经济开发区南区河道绿化及桥梁修复等提升工程-停车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我爱我家-经济开发区南
区河道绿化及桥梁修复等提升工程-停车场工程已由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玉发改审[2017]1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自筹,委托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系我爱我家-经济开发区南区河道绿化及桥梁修复等提升工程-停车场工程,位于玉环新城科研中心北区;
2.2 本工程预算造价:3314949元;
2.3招标范围:停车场内场地硬化、停车位建设、路面标线设计、排水沟建设、绿化建设、路灯建设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2.4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90天;
2.6 质量标准:合格(绿化部分养护管理一年期满后成活率为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同时营业执照中有园林绿化或景观绿化等营业范围施工企业;
3.2 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3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4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网站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
4.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7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玉环市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未取得《玉环市建设工程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地址:玉环市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电话:87130772,联系人:施小姐)办好《玉环市建设工程交易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环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陈先生 | 联 系 人:林先生 |
电 话:0576-81719058 | 电 话:0576-87220951 |
招标监管机构备案盖章:
经办人签字:
电 话:0576-0576-87238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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