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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县小闾水库抢险加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玉环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玉环县原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拨款,招标人为玉环县原水有限公司。项目已经玉环县水利局备案,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小闾水库大坝坝址位于玉环县沙门镇小闾村,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结合城镇生活供水等综合利用的小(1)型水库。坝址以上集水面积4.34km2。小闾水库实施抢险加固工程后,水库正常蓄水位35.30m,相应库容248.47万m3;3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36.53m,相应库容279.40万m3;5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37.08m,相应库容293.47万m3。水库总库容为293.47万m3。本次抢险加固工程内容包括:
(1)大坝工程:大坝现有心墙采用C20砼防渗墙和岸墙进行防渗加固处理,防渗墙总长192m,总面积7598m2,墙厚0.8m;岸墙总长16.35m,墙厚1.6m。大坝顶部进行相应改造,坝顶设置透水砖路面长204m。
(2)溢洪道工程:重建侧堰,堰型采用实用堰,侧堰长30m,堰顶高程35.30m,余保持现状。
(3)坝下涵洞工程:采用水泥砂浆封堵坝下涵洞,并采用砼防渗墙对涵洞进行截断处理。
(4)坝区环境美化。
(5)闸门及启闭设施更换:对输水及放水隧洞铸铁闸门及启闭设施进行更换,闸门及启闭设施型号均采用原型号,启闭机原型号为DS5型启闭机。
工程投资约1248万元,按一个标段实施。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工程量。
2.3计划工期(不超过):300天,其中防渗墙部分在2016年7月15日前完成。
2.4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地基基础工程(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企业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是指:2012年12月1日以来(以完(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已完成的含混凝土防渗墙(厚度≥80cm,单项合同阻水面积达到5000m2及以上)的新建或除险加固水库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指: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附工程量清单)、③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评定报告、④图纸。
4、“企业信用报告(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适用)”的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 ;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证)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水工(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是指:2012年12月1日以来(以完(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的含混凝土防渗墙(厚度≥80cm,单项合同阻水面积达到2000m2及以上)的新建或除险加固水库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指: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附工程量清单)、③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评定报告、④图纸。
(三)其他:
1、拟派安全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和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1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及以上)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浙江省水利厅查询结果为准);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证)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水工(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6、拟派质检员和施工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
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组主要管理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上述公示信息以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在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线标书下载”处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11日9时30分, 地点为玉环县财务开发中心大楼,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未取得《玉环县建设工程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应投标截止时间前到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环县招投标中心)办事大厅(地址:玉环县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电话:0576-87130772,联系人:施小姐)办好《玉环县建设工程交易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网和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环县原水有限公司
地 址:玉环县玉城街道县前路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576-87216036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环县玉城街道长乐路(南四路)103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576-87229474 传 真:0576-87219708
招标监管机构: 玉环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 0576-8723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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