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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国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 4 家单位 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台州湾新区建设局,局直属 有关单位:
2021 年 8 月 10 日上午 11 时左右,位于台州湾新区鲍浦大道 的台州东部新区 2018 年度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工程(EPC 工程总承 包)标段二工地发生一起工人清理污水井底建筑垃圾时缺氧窒息 事故,事故造成 2 人死亡。该项目为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 单位为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为中国联合工程 有限公司和国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劳务分包单位 为台州市国信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浙江五洲工程项目 ―2― 管理有限公司。我局在市政府批复同意应急局事故调查报告的基 础上,对工程各方主体进行了全面调查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 如下:
一、存在问题
国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教 育、安全技术交底流于形式,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作业现场安 全管理缺位;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履行 EPC 牵头单位安全生产 监管责任不到位,未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机制,未及 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台州市国信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未落实安 全生产主体责任,缺乏对员工的有效管理,未严格督促从业人员 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监理,未有效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 监理职责,日常巡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督促消除事故隐患。
二、处理意见
在应急部门对事故处理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研 究,处理意见如下:
(一)国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28 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上报省厅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60 天(以省厅批复为准),自省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 证之日起,暂停其招投标资格,暂停承接新的施工业务,直至暂 扣结束。根据《台州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办 法》(台建〔2020〕248 号)、《台州市工程建设不良行为和黑名单 ―3― 记录管理办法》(台建规〔2004〕128 号)等相关规定,降低其房 屋和市政专业信用等级一级 6 个月(从 9 月 1 日开始计),记台州 市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同时取消 2021 年度企业和个人评先评 优及施工项目的创优创杯资格。
(二)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 展改革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台州市工程建 设不良行为和黑名单记录管理办法》(台建规 〔2004〕128 号)等相关规定,记台州市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 项目负责人付子江记台州市工程建设黑名单。
(三)台州市国信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28 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上报省厅暂扣 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60 天(以省厅批复为准)。根据《台州市工程 建设不良行为和黑名单记录管理办法》(台建规〔2004〕128 号) 相关规定,记台州市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项目负责人郏庆才 记台州市工程建设黑名单。
(四)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台州市工程 建设不良行为和黑名单记录管理办法》(台建规〔2004〕128 号) 相关规定,记台州市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总监理工程师吴应 军记台州市工程建设黑名单。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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