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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十七都坑等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备案登记号:仙工招字[2023]00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仙居县十七都坑等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经 仙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仙发改审批【2022】142号 文批复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仙居县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仙居县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的模式进行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施的主要措施包括封育治理、护岸工程、拦沙堰工程、堤顶道路整修及村庄绿化美化等。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完善仙居县水土流失治理体系布局,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91km2,区域内现有植被质量得到有效改善,林草植被覆盖率有所提高,项目区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封育治理、护岸工程、拦沙堰工程、堤顶道路整修及村庄绿化美化等。本项目共计实施封育治理工程3091.47hm2;护岸工程3715.13m,拦沙堰工程3座;堤顶道路整修1538.57m;村庄绿化美化4处。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250.65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1950.84万元。
2.2 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招标。
招标范围:①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等;②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等;③工程施工,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等;④生产准备,包括设备调试,联合试运行等;⑤工程验收,包括各阶段、各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⑥工程移交;⑦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⑧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包括档案整理)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注:上述承包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视为是完整无缺,承包人有责任到现场踏勘,必须采取一切措施,务必使合同有关的工作能切实完满地执行,务求对所有施工工程的所有内容做到完全及满意,无论这些措施是否出现过或在合同中描述过,任何能从招标文件中合理地推断的工程,承包人皆须执行。此外承包人还须负责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环境清理、市容维护、交通、噪音、民扰调停及垃圾清理外运等工作。
2.3项目工期要求:
(1)设计周期要求:施工图送审稿要求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2)施工工期要求:施工工期为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响应以下(1)的设计资质和(2)的施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土保持)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的网站截图证明(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2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单独或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接过单个合同范围内概算建安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水利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工作【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及合同、②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③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项目规模、特性及投资的,同时提供项目业主证明文件。】。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以下资格之一(①或②或③)的:①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②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③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派遣,并要求在该单位执业。
(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单位派遣,并要求在该单位执业)。
(3)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遣,并要求在该单位执业);
(4)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其它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完(竣)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注: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指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和项目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或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存在招投标时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任意一方)、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区)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3.5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无需报名,请于 2023年 2月 8 日 09时30分前,在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本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关注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的有关本工程招标文件修改的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2月 8 日 0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只须通过网上上传,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递交地址为 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 号开标室(仙居县泰和中路6号(吾悦广场东面)仙居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楼西楼),逾期未上传和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通过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能按要求及时解密。
(2)投标人必须在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用户注册”栏自行进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注册”,无须现场审核。投标人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
(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参加投标企业必须办理CA 数字证书,且CA数字证书必须与仙居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各自公司绑定,否则无法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CA 数字证书办理详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CA 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事指南”,或者联系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0878-198 ,服务qq:2330352291、2629667924。
(4)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须通过宁波杰瑞开发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中心网站资料下载中下载。宁波杰瑞技术支持:18067100830 ,服务qq:460139421。
(5)开标过程通过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直播。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下载操作指南。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本工程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xj.gov.cn/col/col1229347417/index.html)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仙居县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仙居县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仙居县安洲街道水源路1号 地 址: 仙居县庆丰街173号三楼
邮 编: 317300 邮 编: 317300
联系人: 徐 祥 联系人: 朱卫央
电 话: 15712656321 电话/传真: 0576-87728818
2023年1月18 日
附件:招标文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等资料在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本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下载地址:http://183.131.114.192/FileDown/A3310241130000954001.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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