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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A3310211100000567002)
公告开始时间:2023-02-07 公告结束时间:2023-02-10
本 玉环市玉城街道城北产业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玉环市青沙河系水环境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A331021110000056700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玉环市玉城街道城北产业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玉环市青沙河系水环境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玉环市玉城街道城北产业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玉环市青沙河系水环境整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 |
---|---|---|---|---|
1 | 浙江伟星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40582070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等,满足施工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建设标准、规范等及设计要求;施工质量按规范验收合格(绿化养护期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之日前的种植成活率达到 100%) | 540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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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候选人 | 浙江伟星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王昌星 | 高级工程师1628200045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企业资质 |
---|---|---|
第1候选人 | 浙江伟星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林春阳
联系电话:13665780266
招投标监督部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 标 人:玉环市人民政府玉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广陵路128号
联 系 人:林春阳
电 话:0576-87239062
电子邮件:60327176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中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长治路25号
联 系 人:张灵杰
电 话:13706864596
电子邮件:43852100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中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 标 人:玉环市人民政府玉城街道办事处(盖章)
监 督 部 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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