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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文件
台建招〔2018〕1号
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度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信用评价活动的通知
各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改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台建〔2016〕148号)要求,2018年上半年度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信用评价活动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在台州市区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代理项目负责人。
二、评价依据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改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台建〔2016〕148号)(以下简称《办法》)。
三、评价需申报的材料
详见《办法》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四、评价材料的申报
本次信用评价活动,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代理项目负责人应采用书面材料进行申报。
属动态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和代理项目负责人只需提供变动的信用评价材料,包含电子文档一份以及《中标通知书》与《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人评价意见表》的纸质原件。初次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和代理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全部信用评价材料,包含电子文档一份以及《办法》中所要求的纸质原件。
五、评价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2018年1月25日16时30分。
六、其他
(一)本次评价当期指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评价材料电子文档应有申报单位电子签章并存储在U盘中提交。
(三)提交地址:台州市招标办(台州市市府大道465号建设大楼223室);
联系人:陈眉
联系电话:0576-88517692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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