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为进一步规范牡丹江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该市发展改革委联合住建、交通、水务、农业农村部门制定了《牡丹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共分为五个部分,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履约、异议投诉方面41项内容。《负面清单》根据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交易过程各阶段所作出的禁止性规定,如有违反《负面清单》情形的,各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应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各类主体的法律责任。
通过出台牡丹江市《负面清单》,为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各方主体参与招投标活动划定了操作“红线”,将招投标过程的负面行为“一单尽列”。同时,在牡丹江市工程建设领域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机制,将会进一步规范该市招投标活动,提高政府监管的透明度和执行力,有效促进各行政监管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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