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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投标人:
本工程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第3.投标人资格要求“3.3自2017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资料的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已竣工(交工)验收合格的单洞断面面积50平方米及以上且长度200米及以上的山体隧道单项合同施工业绩;”修改为“3.3自2017年1月1日(以竣工(交工)验收资料的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已竣工(交工)验收合格的单洞断面面积50平方米及以上且长度200米及以上的山体隧道单项合同施工业绩;”。
上述内容作为《经五路三期(川安路北延)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249-2.2023-002)的补充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内容为准。
招标人: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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