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湾新区贯彻落实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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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1月,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按照“联合自查、明查暗访、信访受理、现场督察”等四个阶段对台州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并于2022年4月20日正式向台州市进行督察意见书面反馈,其中,涉及台州湾新区的反馈问题共9个。台州湾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整改工作,以高标准严要求落实督察整改意见。针对督察指出的问题,台州湾新区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目标,深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及时研究制定《台州湾新区贯彻落实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目前,《整改方案》已经党工委、管委会审核同意,向社会公开。 附件:台新党办〔2022〕21号关于印发《台州湾新区贯彻落实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1).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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