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创新思维推动新时代优抚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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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把习近平总书记新思想、新理论贯彻落实到民政工作中,尤其是体现到优抚安置工作中,就必须围绕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新形势新变化,坚定历史站位,把握时代脉搏,提升理论自觉,勇于责任担当。 准确把握新形势、新问题,加快工作思维的转变。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是一场整体性、革命性的变革。因此,必须加快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国防和军队改革相衔接、与服务对象贡献相匹配的优抚安置工作新格局,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 当前,军人抚恤优待制度与经济社会发展有“四个不适应”:一是“解困型”理念与形势发展要求不适应。随着国家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特别是低收入人群保障、大病救助、特困对象供养等“兜底”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使优抚对象过去“人无我有”的优越感不复存在,优抚政策的优待褒扬作用在弱化。二是优抚保障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不适应。地方政府在优抚保障的资金投入和政策力度上亟待加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和住房保障政策不够细化。三是思想观念与优抚工作政治性要求不适用。个别地方对优抚工作重视不够,优抚对象政策知晓率低,优抚事业单位管理服务水平低,部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跟不上工作要求。 准确把握新理念、新模式,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要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政治优势,深入做好新形势下双拥工作,就要积极解决优抚安置政策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优待、抚恤、褒扬、安置等基本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对新的历史时期优抚安置工作提出的要求,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这就要求民政部门抓紧调整完善优抚安置政策制度,把维护优抚安置对象合法权益、增强军事职业吸引力、支持部队打胜仗作为基本准则,把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建立科学规范的优抚待遇保障体系。 更新观念,推动优抚工作由“传统保障模式”向“创新转型模式”转变。立足实现贡献与待遇一致,逐步实现全员覆盖;充分考虑服役年代、年限、兵种、地区和服役期间执行任务性质、伤残程度、贡献大小以及军事职业高风险、高奉献、高强度等因素,加快建立各类优抚对象抚恤优待量化标准体系,切实解决优抚安置体系不健全、群体间待遇不平衡、服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等矛盾。 创新发展,推动优抚保障由“偏重物质保障”向“物质和精神并重”转变。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指示,抓紧构建完善退役军人荣誉激励政策体系,强化国家和社会优待力度,全力拓宽“后路”,巩固“后院”,扶持“后代”,让他们参军有动力、退役有保障。 解放思想,推动优抚体系由“解困型”向“优待型”转变。全面聚焦“五大发展理念”,特别是共享发展理念,瞄准加快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国防和军队改革相衔接、与服务对象贡献相匹配的优抚安置工作新格局,将优抚对象纳入国家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抚恤、补助和优待金不计入个人和家庭收入,在养老、医疗、教育、就业、住房、救助等方面多元化享受相应的优待,切实推动优抚体系由“解困型”向“优待型”转变。 协调发展,推动优抚事业单位由“健全服务体系”向“创新服务模式”转变。优抚事业单位要紧跟国防和军队发展思路和需求,激发自身发展活力。优抚医院应通过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撑“双轮驱动”,实现硬件改造和软件提速“双向发力”,发挥社会参与和市场接轨“双重作用”,不断提升联动发展效应。光荣院要结合“医养结合”发展模式,在优先保障重点优抚对象的基础上,扩大与医疗机构融合发展,积极发挥康复训练、伤残治疗、休养疗养等方面优势,不断提高医疗技术和服务质量。 准确把握新要求、新期待,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快推进优抚工作改革创新和健康快速协调发展,需要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强化责任担当激发工作干劲。要把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当作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稳定器”,坚持问题导向,牢牢把握各项工作的主动权。要突出为民情怀深化作风转变。时刻把优抚对象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优抚安置工作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以破解难题为方向、以调查研究为途径,以作风转变为根本,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加强学习增强综合协调能力。通过扩大正面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要立足本职,主动作为,发挥好应有的组织和协调作用,向优抚对象传递党的温暖、政府的关怀、社会的善举,努力当好优抚对象的“贴心人”“保护人”和“代言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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