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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审计局关于组织开展台州市2022年省政府民生实事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审前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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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和《浙江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审办经责〔2022〕28号)的要求,台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台州市2022年省政府民生实事推进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财政财务管理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审计调查范围及内容: 台州市2022年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组织管理情况、推进进度情况、质量达标情况、政策配套情况、项目绩效和运营管理情况等;根据需要,延伸调查以前年度(2019年至2021年)实施的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及绩效情况等。 二、审计时间:2022年7月25日起。 三、审计人员纪律: 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以及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审计期间,如需向审计组反映被审计单位问题的,可与审计组联系,举报电话:0576-88510893;如有审计人员违反纪律问题的,可向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大纪检监察组反映,举报电话:0576-88510009。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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