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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文件

        中共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第四届台州市农技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1-09-07 15:47  点击数:

        各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局:

        为全面推进人才强市、创新强市首位战略实施,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发农业农村人才资源,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脱颖而出,激励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根据《关于印发〈台州市乡村产业人才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的通知(台人才领〔2020〕4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四届台州市农技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评选范围: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或以涉农产业为主业,兼顾农村其他领域,具有较高的知识或技能,起示范带动作用,体现农业农村人才特色,为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并得到群众认可的高素质农民或其他农村劳动者,包括本市户籍在外农业领域发展并为家乡做出较大贡献的农民和在本地居住三年以上的外来务农人员。评选农技标兵和台州市拔尖人才相衔接,已被评为台州市拔尖人才的,不再参加农技标兵的评选。

        评选层次和名额:农技标兵的评选分台州市农技标兵和县(市、区)农技标兵两个层次,重点选拔培养台州市级农技标兵50名,各县(市、区)择优推荐8名上报到台州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农技标兵评选要同时跟进,要求各县(市、区)评选出一定数量县级农技标兵。

        二、评选条件

        农技标兵的评选分生产能手、经营能人、能工巧匠和农民技术人员四大类。市农技标兵的评选条件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奉献精神,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业绩突出、公认度高,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1、生产能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近三年连续年纯收入10万元以上,以自身生产为主允许有少量短期或长期雇工,生产规模达到或超过以下经济指标之一:

        (1)粮食种植面积(复种)200亩;

        (2)露地果用瓜60亩;大棚果用瓜30亩;露地蔬菜30亩;大棚蔬菜15亩;

        (3)果树露地栽培30亩或设施栽培15亩,带动周边农户发展相同产业;

        (4)茶叶种植面积30亩;

        (5)生猪1000头(自繁自养);肉禽20000只(常年存栏);蛋禽5000只(常年存栏);奶牛50头;特种养殖(如肉鸽、鹌鹑等)年产值50万元;

        (6)经营高效生态林业基地(包括用材林、经济林、竹林、种苗花卉等)面积100亩;

        (7)种植食用菌规模达到2万平方尺或30万袋;

        (8)淡水养殖80亩(工厂化养殖40亩)或海水养殖300亩,养殖地取得无公害以上认定,产品质量符合要求,养殖模式或技术有一定的先进性,效益在全市名列前茅;

        (9)直接参与渔业生产,自有或承包船只,船上卫生标准符合国家要求,作业技术先进,效益在全市名列前茅;

        (10)农产品加工原料来自本地,有卫生许可证,雇工50人以上,拥有自主品牌,带动农户50户。

        2、经营能人:主要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村经营人才和农村经济人,要求达到或超过以下规模:

        (1)按《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规定,经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稳定经营3年以上,社员100户以上,带动农户200户以上,年销售收入一般在800万元以上或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服务内容在同产业中具有骨干地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人或理、监事长以上成员,本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合作理念,有技术和市场营销等一技之长,有带领社员和广大农民共同致富能力,对推动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起示范指导作用;

        (2)农业大户稳定经营3年以上,雇工20人以上,拥有自主品牌,带动农户30户以上,年产值超过100万元的个体或合伙企业所有者及主要经营者,也包括规模较大但尚未达到企业标准的农产品经营者或农产品粗加工的个体工商业者;

        (3)农产品贩销值500万元以上,明显带动产业发展的农村经济人。

        3、能工巧匠:

        (1)在制造业等领域有自己的特长,收入明显超过本地区本行业平均水平的人员;

        (2)从事民间文化传播的民间艺人、手工艺人、民间特色体育活动组织者或骨干,在表演艺术、造型艺术等领域表现突出,作品或技艺获市级以上有关单位认可的人员。

        4、农民技术人员:有一定的科技创新能力,能在实践中开展探索性的实验,分析解决技术工作中的某些难题,能根据实际有针对性的引进、推广新品种和先进技术,经济与社会效益显着,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对当地群众发展生产起示范带动作用,直接指导农户生产50户以上,群众认可度高。

        在同等条件下,年龄在45周岁以下或具有大专以上文凭,或有发明专利,或获市级以上科技类奖项的人员优先考虑。

        县(市、区)农技标兵的具体评价标准,参照上述标准由县(市、区)自行制定。

        三、时间安排

        1、基层推荐(9月22日前完成)。采取所在村党组织、合作社、产业协会推荐和农民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各乡镇街道对照评价标准,确定农技标兵候选人推荐对象名单,填写《台州市第四届农技标兵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2、审核初评阶段(10月12日前完成)。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当地组织部门对农技标兵候选人推荐对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严格审核和初评,在确定县级农技标兵候选人的基础上,再在其中确定8名台州市农技标兵候选人名单报市农业农村局。有特别优秀人选的,可以适当增加名额。

        3、综合评审(10月底前结束)。市农业农村局进行资格审核,组织相关专家对市级农技标兵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经集体研究后,确定建议人选,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4、批准公布。综合评审产生的建议人选,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发文公布,进行表彰,并给予每人10000元的奖励。

        推荐材料请于10月15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人事人才处,上报材料要求见表内填表说明。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开展第四届农技标兵评选活动是我市进一步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力举措。这项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从充分调动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积极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精心组织好台州市第四届农技标兵的申报、选拔工作。

        2、加强宣传。通过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第四届农技标兵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更多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

        3、坚持原则。评选工作要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好中选优,宁缺勿滥,把真正符合条件,具有带头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人才推荐出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要严肃批评,并取消其申报资格。同时各地在评选推荐时,要注意推荐人选的行业、类别和地域上的分布,着重推荐生产能手和经营能人。

        台州市第四届农技标兵评选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技标兵评选的组织实施。评选工作相关情况和文件将在台州市农业农村局(http://nyncj.zjtz. gov.cn/)上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联系电话:0576-88595190(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1.台州市第四届农技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2.台州市第四届农技标兵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附件1:台州市第四届农技标兵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2:台州市第四届农技标兵候选人推荐汇总表.doc

        台州市农业农村局  中共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