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高鑫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 民办非企业单位住所 变更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以下事项:住所由 台州市椒江区枫南路353号 变更为 台州市椒江区枫南路243号二楼 。
台州市民政局
2022年12月6日
抄送: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65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部_365bet在线娱乐_365be是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