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民政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温第73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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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明代表: 您在台州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破解农村居家养老困局的建议》(温第73号)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以来,我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着力点,加快发展养老服务设施,积极培育为老服务组织,逐步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推动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有机结合”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 一、强化养老服务制度设计。一是发布施行《台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从法制层面全面规范和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破解居家养老服务在体制机制、资源要素、服务人才、产业发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编制《台州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聚焦基本养老服务、失能失智照护、养老人才培养三大核心,聚力激发家庭养老功能、促进多元市场培育、强化行业综合监管、弘扬积极老龄观念四大方向,逐步形成兜底供养有保障、普惠养老能满足、各类服务可选择的养老服务供给机制,倾力打造“老省心”颐养台州金字招牌。三是出台《台州市康养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通过整合各类医疗、康复、养老资源,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养老需求相适应的康养政策保障体系,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建设一批高质量养老服务项目。到2023年,台州市将试点建设300张以上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每万老年人将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至22人以上,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数的56%以上。 二、完善农村老年人生活保障体系。健全完善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不断提升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在确保基本保障对象全覆盖的基础上,将生活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的基本保障对象补贴标准从200元、100元分别提高到250元、125元,其中的高龄老年人从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125元。在温岭等地试点将补贴人群从低保低边老年人扩展到其他9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全市现有2.65万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老年人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初步形成了老年人社会救助、老年人福利补贴和农村特困人员供养等相衔接、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老年人生活保障体系。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建立健全家庭尽责、基层主导、社会协同、全民行动、政府支持保障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 三、强化机构养老服务能力。截至目前,全市现有养老机构241家,机构养老床位28359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6936张,占机构床位总数的59.72%。今年预计11家养老机构竣工,增加5762张床位;2022-2024年谋划建设项目共57个,床位和计划开工建设床位2.2万张。落实“机构跟着老人走”行动,以乡镇(街道)为基本规划单元,按照每万老年人口不低于300张机构养老床位的标准,修编市区和6个县(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行动。裁撤全市“低、小、散”敬老院,通过转型为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等多种形式,从原有的87家敬老院中筛选保留了42家,其中温岭市太平街道敬老院和大溪镇敬老院改造项目今年被列为省主导的重大项目,目前正在进行改造。 四、强化居家养老服务能力。一是强化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长效运行机制。落实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专业运行经费每年每家平均不少于3万元,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行经费每年每家平均不少于8万元。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专业化运行,目前全市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47家,全部实现专业化托管;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155个,实施专业化托管的照料中心2356个,运行托管率达到70%以上。二是谋划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提升行动。今年结合600 个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提升,梳理分解任务,初步形成了《台州市“百镇千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年)》。通过改造升级设施、整合各类资源、创新服务形式,重点结合美丽乡村、未来乡村提升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并逐步向其他村(社区)拓展,增强服务能力,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模式,满足大部分老年人“不离家不离亲”的居家养老需求,重点为农村失能、半失能和困难老人提供更多优质服务。三是积极推进完善助餐体系建设。以依托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老年食堂为主,为困难老人和有需求的老人提供集中就餐、送餐上门等服务,全市城乡社区助餐服务覆盖率达64.8%。起草了《“浙里康养”台州老年助餐服务全覆盖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按照“需求导向、政府主推、社会参与、数字赋能、持续改善”的思路,重点解决失能失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特别是60岁以上兜底保障对象)吃饭难问题,兼顾其他有助餐服务需求老年人。 五、强化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加大养老服务人员扶持力度,全面实施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和入职奖补制度,推进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养老护理员按不同等级分别每月给予500元、400元、300元、250元、200元的岗位津贴,目前各地已对符合条件的341人发放岗位津贴。对入职本市养老机构三年以上的普通高等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按照入职人员的学历确定奖补标准,中职生奖补3万元;专科(高职)奖补4万元,本科及以上学历奖补5万元。2022年2月1日起实施,对2020年12月21日以后入职人员有效,目前尚无获得奖补的人员。持续推进养老护理员培训,今年新增746人,举办了两期134名认知照护从业人员培训,全市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已达到23.78人。 虽然我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正如在建议中提到的,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还存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运营资金不足、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失调、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有偿消费遇冷等问题,我们将积极采纳,结合上级决策部署系统落实推进,提升我市农村养老服务水平。 一、多方开展养老服务运营。一是强化居家养老服务长效运行机制。落实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专业运行经费每年每家平均不少于3万元,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行经费每年每家平均不少于8万元。目前,全市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47家,全部实现专业化托管;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155个,实施专业化托管的照料中心2356个,运行托管率达到70%以上。建立了社区公益助老员、困难老年人探访慰问制度,落实1000名以上公益助老员,缓解了城乡社区为老服务力量不足的问题。二是多维度探索农村养老服务供应。继续探索国企参与养老服务,椒江区社发集团建立5家怡家老年食堂。推进农村老年公寓转型发展。探索“集体统一建设、无偿低偿居住、配套养老服务”的农村集中式居家老年公寓养老服务模式,如黄岩区西范村老年公寓通过数字化改造并引进专业服务组织提供服务,实现了老年公寓的服务升级,就地满足养老照料服务需求。在确保基本保障对象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引导服务机构根据补贴对象的实际需求,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康复护理、安全援助等多样化的上门服务。积极培育台州本土品牌化、连锁化的居家养老服务专业组织,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专业组织的服务评价制度,引导提升服务质量,拓展服务种类。 二、多层次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一是推进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从今年5月起,按照全省统一的筛查标准,对台州户籍的所有60岁以上老年人自理能力进行初步调查,同步摸清养老服务需求。在此基础上,组织专业力量对老年人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认知能力、感知觉与沟通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确定失能等级,形成老年人综合数据库,实现评估结果互认共享。目前已基本完成全市老年人的初步调查。二是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养老服务补贴要求,在确保基本保障对象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引导服务机构根据补贴对象的实际需求,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康复护理、安全援助等多样化的上门服务。积极培育台州本土品牌化、连锁化的居家养老服务专业组织,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专业组织的服务评价制度,引导提升服务质量,拓展服务种类。切实提升养老护理人员待遇,全面落实养老护理员入职奖补、岗位津贴、技能提升补贴等有关政策,持续办好全市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做大做强养老服务人员队伍。三是拓展农村助配餐覆盖面。持续推进“百镇千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提升行动,积极发挥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强化对社区养老服务的支持功能。持续推进助配餐覆盖,到2022年底实现全市兜底保障老年人助餐服务全覆盖;到2023年底实现老年助餐网络全覆盖。四是探索“互联网+居家护理”服务。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模式为主,探索构建网格化三级联动的“互联网+居家护理”服务模式,针对不同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服务,形成0.5公里居家服务圈。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有30家二级及以上医院,96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75名护士入驻市居家护理服务平台,由平台统一管理,按照患者需求及服务半径,就近派单。2018-2021年共提供居家护理服务51577例次。其中2021年月均服务量达2100人次以上,患者满意度98.72%,无投诉、不良事件及护士安全问题发生。推进医康养护多元互促。积极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护理服务,引导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养老机构、社区、家庭。截至2021年底,全市32家养老与医疗结合的照护机构,176家养老机构以签约合作等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17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初步实现医养结合。2020-2021年,全市累计建成康养联合体22家。待国家同意我市实施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后,积极推进与居家医疗护理项目有效衔接,保障失能、半失能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待遇。 三、多维度进行农村养老服务保障。鼓励农村居民积极参保、持续缴费,引导更多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增强制度兜底保障功能。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继续实施低保渐退、收入扣减等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基本生活陷入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农村困难老年人,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建立完善困难群众监测预警和主动发现机制,加强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的动态监测,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推进志愿服务助老,聚焦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在天台县试点推出“温暖有约”志愿服务应用场景,上线半年来,帮扶老年群体1.6万余人次。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委会、老年协会等作用,积极培育为老服务社会组织,依托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农家书屋、全民健身等设施,为留守、孤寡、独居、贫困、残疾等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综合服务。通过邻里互助、亲友相助、志愿服务等模式和举办农村幸福院、养老大院等方式,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 感谢您对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民政局 联系人:章娴静 联系电话:88698301 邮 编:318000 台州市民政局 2022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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