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在温岭读书还可以领“工资” |
||||
|
||||
为鼓励随迁子女就读温岭市职业学校,温岭市教育局联合当地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随迁子女就读温岭市职业学校生活补助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就读温岭职业学校的随迁子女可以申请生活补助。 该通知于1月份开始试行,对满足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台州第一技师学院、温岭市职业技术学校、温岭市职业中专3所职业学校的发放相应的生活补助,这一政策在国内尚属首例。 据了解,温岭职业学校学生父母(非台州市户籍)一方在温岭市满五年、八年的,在就读期间可分别申请生活补助每月200元、300元。 学生申请生活补助认定以学期为单位。每年的5月份、10月份,申请人只须向就读学校提供两项佐证材料:(一)父母一方在温岭市的居住证;(二)在温岭市当年缴纳社保三个月以上的记录或村(居)从业证明或营业执照等就业资料。资料经学校审核、主管部门认定后,学校会将相关款项拨付到符合条件学生的生活卡中。 此外,在温岭职业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获得温岭市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称号,毕业当年签订劳动合同且在温岭市缴纳养老保险满一年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