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的指导意见》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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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深化教育评价改革,落实“双减”政策,促进浙江小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措施之一的《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近日出台。现就有关情况简要解读如下。 一、《指导意见》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答:《指导意见》的出台主要基于四个方面的背景。 一是落实中央新部署。自2020年,国家相继出台了许多评价改革的文件。《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指出 “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明确要求:“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坚决克服唯分数的倾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强调:“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要完善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学生学习过程评价,鼓励实践性评价”。省委省政府部署“双减”,也强调要让义务教育回归立德树人初心,克服唯分数论,优化教育评价,持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二是推进发展新要求。当今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对人才培养提出新要求。必须通过评价改革,引导学校落实五育并举,改变学教方式。浙江的高中、初中都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文件,但小学一直没有评价类的政策文件,需要与时俱进,出台小学生综合评价指导性文件,指导学校做好学生、学业评价。 三是解决实践新问题。当前小学教育中客观存在重智育轻全面发展、重知识轻实践能力、重结果轻成长过程、重甄别轻诊断改进等现象,导致过度关注考试分数,过度依赖纸笔考试,过度进行横向比较。需要通过评价改革,强化育人导向,建立面向全体学生、体现素养导向、强化过程体验、促进主动学习的小学生综合评价制度,改进结果评价,加强过程评价,完善综合评价,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小学生。 四是推动小学新发展。浙江一直积极探索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2017年,省教育厅确定了7个试点县,基本明确了“以校为本”推进、“以生为本”评价的工作思路,研制了小学各学科分项等级评价操作手册,初步建立了支持小学评价改革的区域工作机制。随着《义务教育课程方案》的出台,推进小学生综合评价的时机已经成熟,要以评价改革为抓手,推动小学教育朝着高质量目标发展。 为此,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省小学在2023年秋季前全面展开。 二、《指导意见》是如何研制形成的? 答: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是一项国家有要求、浙江有基础的改革工作。《指导意见》是浙江多年实践的成果积累和迭代创新,经历了先行探索、试点实践、意见征询等环节。 1.先行探索。在义务教育课程实验中,杭州、宁波、嘉兴等地涌现了许多先行探索。许多学校取消一二年级期末纸笔考试,实行“模块过关”“情境游园”等非纸笔测评,推行优秀学生期末免试制度。部分学校取消“三好学生”评比,探索“全能生”“特长生”“潜能生”等评价。2014年,省教育厅出台《关于完善和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区域性学科“统测”工作的通知》,制定小学评价改革被提上议事日程。 2. 试点实践。2017年,省教育厅启动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工作,上城、西湖、海曙、平阳、东阳、江山、温岭成为首批试点区。2018年4月,省教研室研制了《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学科分项等级评价操作手册(试行稿)》。到2021年9月,省教研室先后召开过7次全省性的改革研讨与推广活动。试点地区在分项等级评价、低段非纸笔测评、学科实践性评价与表现性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数字化平台建设以及协同推进学校和教师评价等方面已形成相对成熟的做法。 3. 意见征询。试点开始,省教育厅酝酿起草《指导意见》,落实国家和省级政策要求,吸纳基层实践成果,整合《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形成了《指导意见》稿。 “双减”工作全面推进后,省教育厅将《指导意见》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征求意见;2022年2月后,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向专业人士、一线校长与教师征询意见,最终形成定稿。 三、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重点有哪些? 答: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是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一部分,意在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指导学校建立面向全体学生、重在过程表现的学生综合评价机制;推行基于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体现学生发展素养导向的分项等级评价。改革重点主要有六方面: (一)落实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小学生综合评价内容包括品德表现、学业水平、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实践等五方面。这五方面构建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评价。学校需更新评价观念,强化素养导向,坚持德育为先,提升智育水平,加强体育美育,落实劳动教育,引导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实施分项等级,凸显评价的诊断激励功能。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取消了传统的百分制,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淡化学校之间和个体之间的横向比较。为突出评价的诊断激励功能,在等级基础上,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要求,设置分项指标,明确评价内容、评价方式、评价标准以及结果呈现形式,体现学生学科素养的发展状况。 (三)强化过程评价,完善学业考评制度。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在学校办学过程中的育人意义,引导学校开足开齐课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要注重对学习过程的观察、记录和分析,倡导基于证据的评价,关注学生真实发生的进步。注重动手操作、作品展示、口头报告等多种方式的综合运用,推进表现性评价,推广实践性评价。完善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 (四)注重以校为本,激发学校评价改革活力。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的实施主体是学校。学校需根据校情选择评价方式和手段,调整评价分项,细化评价内容与等级描述,形成学校操作标准。学校要以校内评价改革为突破点,用评价之变促课程教学之变。要帮助教师提升评价素养,增强评价的适宜性和有效性。有条件的学校,可探索学生情感、社会性等综合能力的培养和评价,深层次落实课程育人与实践育人。 (五)融合平台建设,赋能评价改革实现减负增效。要利用信息技术,探索便捷、实时获取教育数据的路径和方法,实现及时评价,引导学校基于数据改进学教行为。要设计数据采集流程,丰富采集方式,明确平台开发路径,研制数据标准,建立省、县、校三级数据对接机制,方便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建设和学校使用。 (六)协同推进学校评价改革,优化区域教育质量管理方式。学生评价改革落地,须协同推进学校和教师的评价改革,改变片面依赖统考统测的区域教育质量管理方式,推广“学业质量+影响因素调查”的综合评价模式。规范考试管理,禁止区域统考统测,实行小学一、二年级的期末无纸笔测试,中高段探索纸笔测验和非纸笔测试相结合的考试改革。 四、“综合评价”与我们原来熟悉的“综合素质评价”有何区别? 答:“综合素质评价”一词最早出自2004年教育部对全国的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制度的改革,指学校组织的对学生全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评价的测评任务,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维度。基础教育界一直沿用这个概念,只是不同的地区或学校、不同的阶段,对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构略有差异且都不包括学业水平。 《指导意见》提出的小学生综合评价,区别于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首先在评价内容上囊括了学业水平,关注学生在认知、情感和社会性的整体发展;其次体现评价方法上的综合,囊括纸笔测评、表现性评价、实践性评价、教师述评等;第三突出评价结果的综合运用,淡化甄别比较,突出评价的诊断、激励和改进。 五、学校通过改革小学教育评价将会发生哪些改变? 答:在学校中,评价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举措。希望通过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改善小学的教育生态。实现“四个方面的改变”: 一是改变单一以纸笔考试为主的学业评价方法,采取关注过程表现、多样、开放的评价方法,呈现每个学生的优点、潜能、不足及发展需要,为学生成长指导提供佐证和方向。 二是改变便于横向比较、过于细致区分的百分制总分评价,推行学科关键能力的分项等级评价,既不会像分数这样高利害,又不失精准诊断,为学科教学提供诊断与改进方向。 三是改变教师在评价活动中的被动态势,提高教师运用评价促进学生学习的能力。教师成为实施评价的关键要素,真正成为课堂教学、作业设计、考试评价的主体。 四是改变以统考或变相统考为主要手段的教育质量管理,建立以学校为主体的、教考合一的促进学习与成长的评价体系,还给教育宜教宜学宜研的生态。 六、学校层面应该如何推进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 答:学校层面推进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的工作策略主要有: 一是坚持因校制宜,发挥学校的创造性与活力。小学评价应百花齐放,充分体现学校的自主办学。因此,本次评价改革,在加强省域标准指导、区域组织引导外,突出学校的因校制宜。学校可以依据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总体要求,设计具有课程特点和校本特色的评价方案,落实规定动作,体现自主特点,完善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 二是加强校本研修,提高教师评价素养。加强校本研修,突出教师对课程标准的学习,掌握课程标准的能力要求,从而发挥评价在课程设置、学科教学与德育活动组织中的牵引作用,让改革真正落地。其次学校要指导教师用好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将其打造成为推动学校课程改革的重要支撑,打造成为提升教师专业素养的重要力量,打造成为学校特色发展的重要品牌。 三是探索技术赋能,减轻教师工作负担。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突出过程评价,需要收集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信息。学校既要加强研究什么是学生必须采集的信息,又要利用科学技术,探索高效、便捷、“无感”的采集方式,让综合评价真正有生命力。 四是重视家校协同,实现共同育人目标。改革过程中首先要重视家校协同,通过各种方式及时传递改革理念,介绍改革措施,获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其次用好学生发展综合报告,发挥其沟通、宣传、教育的积极作用,又要注意发挥家长的参与性,共同提高育人效果。 七、对于一名小学教师来说,如何理解与掌握综合评价的方法? 答:不管是纸笔考试,还是学习过程评价,它都应是一种教育方法与学习活动。作为一名教师,要将正确地评价视作与备课、上课同等重要,要提高利用评价促进学生学习的能力。《指导意见》提出了五种评价方法。作为教师,可以从以下方面加以理解和掌握: 一是分项记录,等级呈现。教师在期末评价学生学业水平时,不是采用传统的总分评价,而是采用分项等级评价。不同的学科会根据各自课程的不同内容领域设置分项,结果不再是简单的把分数转换成等级,而是根据学生应达到的能力水平或在修习过程中的具体行为表现划定等级。比如语文学科,变成从识字与写字、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梳理与探究四这四个分项进行等级评定。 二是素养导向,实践评价。之前的评价,在现实的教育教学实践过于关注“知识和技能”,未能充分落实,“过程与方法”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也被形式化和虚化,很难实现育人价值的真正统整。本次改革,力求在“认知”之外,凸显学生成长过程的“情感”,并关注学生的“社会性”,实现素养导向。教师在对学生进行评价时,要综合评价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真实的发展变化;要增加实践性评价,采用情境测试、项目学评、实验操作、主题演讲、展示述评、角色扮演等方式评价学生的关键技能和必备品格,弥补纸笔评价的不足标。 三是过程表现,修习记录。教师更要重视评价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比如兴趣习惯、课堂参与、活动体验、作业完成等,使评价与学习融于一体。教师可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课后作业、实验操作等方式即时评价,并把学生在过程评价中的表现和参与情况纳入结果评定。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关键事件,如参与的艺术、体育、科技等活动,拥有的兴趣特长、经历的劳动与综合实践活动、各类拓展性课程等修习经历与主要成果作品,以及体现成长变化的身高、体重等重要指标要如实记录。 四是综合画像,激发进取。班主任要通过采用小学生发展综合报告单,努力呈现小学生在学校学习和社会生活的整体面貌和发展变化,对学生发展进行综合画像,绘就成长轨迹,体现个性特长,为后续的成长指导提供佐证和方向。要利用教师评语、学生自评等手段,给予学生积极的力量和正向的引导,启发学生自我教育能力,促使其主动学习、主动发展。 此外,教师还要提升命题能力和作业设计能力,加强表现性评价技术在课堂、作业和考试中的运用,提高分项等级评价的科学性。 八、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推进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中重点有哪些任务? 答: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是推进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的具体管理者。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确保整个改革平稳有序落地,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任务: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管理统筹。评价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本次评价改革,落实对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推进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统筹协调,纳入“双减”工作体系。 二是制定推进计划,责任到人到事。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推进计划,明确试点学校、改进重点及推进步骤,指导学校制定校本评价手册,研制校本学生发展综合报告单,开展教师操作培训,落实小学生综合评价。 三是聚焦重点,实现攻坚克难。聚焦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中的非纸笔测评、实践性评价、表现性评价、过程性评价和学生综合发展报告单研制等重点,召集教研室、校长、骨干教师共研共学,集团体之力攻克难关,真正把本次改革落到实处。 四是协同推进,保障高质推进。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的推进,需要县(市、区)加强学校考试管理,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区域性统考,不进行学业成绩的校际比较,不简单将考试结果作为评价学校的依据,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同时有效组织区域力量,提供技术支持,保障改革顺利落地。 九、《指导意见》印发后,近期有哪些推进举措? 答:“浙里优学”提出浙江要成为全国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先行省,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是其中的重要部分,也是落实“双减”政策系统工作的重要环节。《指导意见》印发后,近期重点落实四方面的举措: 一是制定计划,确定试点区校。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从政策制定、宣传推进到部门协同、攻坚克难,责任到人,落实到位。通过公开申报确定试点区和种子校,明确改革重点和推进步骤。 二是深入研究,编制操作指南。按义务教育新课标,省教研室小学段教研员将组织专家编写各学科的操作手册,编制评价指南,培育与发现典型案例,采用理论和案例的方式,帮助教师尽快掌握课程标准的要求和评价方法。 三是组织培训,开发各种资源。各地研训部门围绕政策解读、改革重点、组织实施等实施分层、分类的培训,帮助试点区和种子学校在正式实施之前完成首轮培训,帮助广大教师准确理解新理念、新要求。 四是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实践。省教育厅及教研室及时开展试点区及种子学校的培训交流,及时总结各地的经验和方法,发挥试点地区和试点学校的先行示范和引领作用。 十、小学生综合评价结果,将会如何使用? 答:浙江已经实行多年的按学区划分、学生免试入读初中的招生政策,所以小学生综合评价结果,不会作为学生入读初中的凭证,不会影响学生在初中的发展。但小学生综合评价将集中记录学生成长轨迹,全面展示学生的综合素质,将作为附件伴随学生升入初中,作为资料和凭证,帮助初中教师更全面地了解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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