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教师资格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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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法定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都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这种由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包括3层含义: 第一,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种职业资格制度,不是教育行政部门,也不是地方政府实行的。教师资格是由国家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并提出申请的人员认定的资格,属于国家资格性质。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 第二,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是法律规定的,必须依法实施。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原则规定体现在《教师法》中,其他的操作性的具体规定体现在《教师法》授予由国务院制定的《教师资格条例》、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的《〈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法规当中。教师资格作为法定的职业资格,一经取得,在全国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教师资格的丧失和撤销,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教师资格是教师的职业许可。就是说自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之日起,凡在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有依法取得的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同时,具备教师资格者只有在被某个学校依法聘任后,方能成为教师,才享有国家规定的教师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教师资格是国家对准备进入教师队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的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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