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掌握并能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理论知识,是教师职业的特殊要求。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必须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及《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培训测试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要参加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并且取得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