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台州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路4号提案答复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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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迎风、张小燕、夏发青等代表: 你们在台州市第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共享电动车头盔管理的建议》(第路4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市区共享电动车企业及车辆分布情况(见下图)
二、关于市民使用共享电动车时不愿意佩戴头盔问题。据调查主要是频繁使用和雨污水导致被认为不卫生和不干净。我们一是会组织各有关部门对企业开展服务质量评价,督促企业加强头盔清洁消杀以及更换、补投工作,同时做好车辆维护保养;二是要求企业在重点商圈为用车市民配发一次性头套,让市民更放心地佩戴头盔。 三、关于共享电动车头盔佩戴牵引绳体验不佳、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目前共享电动车上的牵引绳预留了一定长度,可以拉长5-10米左右,每家企业也为市民购买了保险进行保障。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多次组织各企业召开座谈会,提出利用科技手段使用无绳头盔的建议,促使哈啰率先研发出50个无绳头盔,并于2021年9月投入市场试用。2021年11月,我局组织召开了由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各部门参与的共享单车管理专题联席会议,研究出台了《台州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评价办法》,对车辆标准、场地保障、人员保障、车辆保障、制度保障都作了细致要求,其中“车辆标准”中明确规定“运营车辆要随车配置安全头盔,所配置的头盔必须要完好、干净、大小适中。能够提供无绳头盔、且头盔解锁离开车篮后车辆才通电”。 下阶段,我们会组织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台州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评价办法》,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及时维修故障车辆、更换破损头盔,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推进企业进一步研发智能无绳头盔,提供更加安全、卫生的头盔供市民使用,进一步满足市民高质量出行需求和城市管理要求。 感谢你们对我市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梁巍 联系电话:0576—88552283 邮编:318000 台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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