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目前,全国住房公积金共有8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分别是: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 (二)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五)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六)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七)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 (八)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渠道和方式主要有: (一)“浙里办”移动客户端(APP)、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符合网办条件的前提下,省内缴存的办事职工可通过上述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查询、提取和部分贷后变更业务。 (二)“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在微信上搜索并关注小程序之后,全国的办事职工均可查询个人账户、缴存、提取和贷款等信息,并可在小程序上申请办理全国范围内的“转移接续”业务。 (三)线下窗口受办分离、代收代办。对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以及因各省市政策差异和技术差异需要到窗口办理的事项,办事职工可通过就近的住房公积金窗口申请业务办理。办理时,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条件和要求提供材料、填写对应表单,进行现场取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