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结果公告
时间:2022-12-01 16:49 来源:市财政局 点击: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通知》(浙财采监〔2022〕7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采购代理机构评价工作,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现将监督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一、检查情况根据检查要求,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要求,从住所在辖区内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共抽取2家符合检查条件的代理机构浙江百和工程有限公司、台州天利招标有限公司,根据不同采购方式随机抽取了11个2021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检查。2021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整体运行情况较好,代理机构人员配备健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操作制度及内控监管制度规范、有序,但也存在以下问题:1、部分项目采购文件评审因素设置未对采购需求进行细化和量化。2、个别项目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3、个别项目未提供正确的《中小企业申明函》模板。4、部分项目采购合同条款存在变相收取质量保证金条款。5、个别项目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未及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或延期公告
二、整改要求1、加强业务培训,在发布信息公告、制作采购文件等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2、坚持依法依规采购,严格按照采购委托协议开展采购活动,认真落实各项采购政策措施,依照政府采购规定的流程和程序,做好采购活动的现场组织管理工作。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处理结果:台州天利招标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浙江百和工程有限公司 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