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台州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机构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社会评价等情况。
四、考核方法
1.自查自评。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对照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进行逐项自查,收集、整理考核材料,形成《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20-2022年自查报告》、《2020-2022年度考核汇报材料》、《2020-2022年度考核证明材料》。2.项目抽查。市财政局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抽取15个项目作为检查对象,并于现场考核前反馈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3.社会评价。市财政局向考核项目所涉政府采购当事人发送并收集《浙江省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评价表》,征集抽查项目各相关当事人的评价意见,评价表回收率为100%。4.现场考核。市财政局考核组于11月11日赴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现场考核,听取了采购中心负责人对集采机构情况和2020-2022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核对了所抽取15个项目的相关档案材料,就具体问题与相关项目负责人交换了意见。结合采购中心的考核自评情况和现场考核检查情况,考核组对采购中心进行了综合量化评分,形成《浙江省集中采购机构量化考核表》。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1、工作成效: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机构及人员配备齐全,各项业务操作制度及内控监管制度运行有序,较好地保证了市本级各项政府集中采购活动的规范高效开展。同时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积极配合台州市财政局落实各项采购政策,高标准完成各项指定采购任务,为社会代理机构提供了优良的借鉴,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2、存在问题:1.个别项目质疑答复情况未及时公开。2.随着工作量的增加,质疑投诉项目数较上一考核周期增加。
六、考核结果
依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10号)规定的各项量化考核指标,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最终考核得分如下:1.考核小组现场量化考核(总分80分):77分2.社会评价分:20分考核总得分97分,考核结果优秀。